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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2-7/20220726-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日期 202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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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食品药品监管
镇安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通告

持续的雨季,各类野生菌处于生长旺季,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进入高发期,为汲取中毒事件教训,有效降低食用野生菌中毒风险,现发布预警公告如下:

一、民间“经验”不可靠,切勿随意采摘

民间常有一些识别毒菌和食用菌的“经验”,比如颜色鲜艳者有毒,不生蛆、不生虫的有毒,煮时银器、大蒜、米饭变黑的有毒……这些方法只能区分部分毒菌,对其他一些毒菌没有区分作用。镇安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在野外踏青游玩时,切勿随意采食野生菌。

二、市场购买要谨慎,这些菌子易混淆

购买野生菌应当到正规市场,切不可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野生菌,同时注意识别避开以下菌子:

鹅膏菌。据统计显示,在菌子中毒死亡事件中,90%以上是由毒鹅膏菌引起的!因此,购买野生菌时,一定要避开“头上戴帽,腰间系裙,脚上穿鞋”的菌子。

亚稀褶红菇(火炭菌)。在云南,被称为“火炭菌”的菌子至少有5种,其中有的可以吃,有的是绝对不能吃的,外观不易区分,容易误食丧命。有毒的火炭菌切开后是暗红色,可食用的切开后会变成褐色或黑色。

三、烹调食用四注意,切忌“杂、生及饮酒”

1.食用野生菌不要杂,最好每次食用一种野生菌。

2.种类不同的野生菌不要放在一起烹调,混做容易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毒素。

3.加工时一定要熟透。烹调时,最好把菌子在沸水中煮上3到5分钟,捞出后再用清水漂洗,然后再炒食,以减少中毒发生的可能性。需要注意的是,放凉的菌子再次食用时,仍需煮熟,最好在锅中翻炒热,不要使用微波炉,防止热不透。

4.食用野生菌时最好不要饮酒。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含有的某些成分会与酒中所含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引起中毒。

四、出现症状别迟疑,立即催吐并就医

不同种类的毒菌子所含毒素不同,引起的中毒症状也不同。野生菌中毒的表现有:胃肠中毒型、神经精神型、溶血型、肝脏损害型、肾衰竭型、呼吸与循环衰竭型、光过敏性皮炎型等。其中,胃肠中毒型最为普遍,肝脏损害型致死人数最多。一般误食毒菌子后,最短可以在10分钟、最长在6-12小时后发病。

如果食用野生菌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采取催吐措施:让中毒者大量饮用温开水或稀盐水,然后用汤勺等刺激其喉部,使其将胃里的东西吐出来,以减少毒素吸收。同时让患者饮用少量糖盐水,防止中毒者脱水导致休克,对已经昏迷的患者不要强行向其口中灌水,防止窒息。

此外,注意保留野生菌样品,供专业人员救治参考。

五、生产经营记住“三不”,监管部门宣传防未然

生产经营者在加工、售卖野生菌时,应做到不采集、不加工、不经营不认识的菌子,要确保在加工、经营的菌子中,没有混入有毒菌子。否则,要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在野生菌采食期,监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广而告之公众,不要随意采摘、食用野生菌。同时,根据各地误食毒菌中毒特点,结合气温、湿度、降雨量等因素,在菌子成熟期前进行预警,及时发布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或毒菌照片警示牌。

最后,镇安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再告诫:“不采不食不经营不熟悉的野生菌”是预防野生菌中毒最有效的办法!

镇安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