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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2-7-/2023-0605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社会救助 发布日期 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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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镇安镇特困供养相关政策

纳入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①对无劳动能力;②无生活来源;③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保障标准:2022年7月起,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000元/人·月,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835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418元/人·月,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251元/人·月;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910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一档151元/人·月,二档88元/人·月,三档5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