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2-7-/2021-011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发布日期 | 2021-01-19 |
文号 | 浏览量 |
各村(社区)、镇直及驻镇各单位、辖区内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全镇做好2021年春节及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一是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保办字〔2019〕77号)和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责任清单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和所挂钩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镇直及驻镇各单位负责人、各企业负责人是本村(社区)、本单位、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生产经营、谁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县、镇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文件会议要求,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抓好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2021年春节期间及一季度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宣传、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一)研究制定工作计划。一是镇直及驻镇各单位根据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定岗、定人、定责)和工作分工,制定出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将各自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二是各村(社区)结合辖区情况制定出本村(社区)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队伍等组织机构,分片区责任到人。三是辖区内各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自行业特点制定修改完善本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各种应急预案,抓实培训学习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四是各村(社区)、镇直及驻镇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于2021年3月20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安监站),联系人:郭兴位,联系电话13987058538;杨彩虹,联系电话15184868976。
(二)各司其职加强宣传和监督检查落实。各村(社区)、镇直及驻镇各单位、各企业要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要加强春节期间和平时的值班值守工作,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和保持通讯畅通;二是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微信、户主会等形式结合各辖区、各自主管行业特点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宣传。三是重点加强对烟花爆竹、消防安全、森林防火、防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农村自办宴席、锅炉、危险化学品、建筑工地、公共集聚场所、冶金机械、民爆器材、特种设备、供电、供水、邮电、通信、尾矿库(坝)、非煤矿山、煤矿关闭库区、宾馆酒店、旅游景点景区、校园等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落实和监督检查,营造人人知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村(社区)、镇直及驻镇各单位、各企业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要保持严格监管的高压态势,抓牢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平安。
镇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