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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2-7-/2020-0122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发布日期 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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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安全生产监管
镇安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及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及驻镇各单位、各生产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加强镇安镇 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春节及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司其职抓好落实。

1.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保办字〔2019〕77号)和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2.各村(社区)、镇直及驻镇各单位、各生产经营主体根据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生产生产经营、谁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保办字〔2019〕77号)和中央、省、市、县镇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文件通知要求,抓好本辖区、本单位春节期间及2020年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知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并将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于3月25日前报镇安监站。

3.各村(社区)、镇直及驻镇各单位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微信、户主会等形式,加强对烟花爆竹、防家火山火、防盗、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无证经营、农村自办宴席、锅炉、邻里关系、生产经营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营造人人知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