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2-7/20220317-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卫生健康 发布日期 2022-03-17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卫生
镇安镇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近期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注疫情,减少人员流动。广大居民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确需前往的要做好个人防护,出发前和返回后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近14天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抵镇后须在12小时内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应健康管理。各村(社区)要落实排查责任,全面掌握人员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二、全民接种,筑牢免疫屏障。接种疫苗,人人有责。广大居民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未接种第二针及加强针人员按时到指定地点接种。

三、减少聚集,降低传播风险。广大居民要坚持非必要不聚集,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聚会活动、文娱活动等聚集性活动,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对疫情防控期间不听劝阻,执意举办宴请聚会以及承接婚丧喜庆事宜的宾馆、酒店、饭店,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管理,做到群防群控。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餐饮店、咖啡馆、理发店、金融网点、药店、电信移动营业厅等公共服务场所,以及公交站场、出租车、公交车等要严格实行测温、查码和规范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快递企业(网点)要严格落实“先消毒、后分派”制度,对快递车辆、操作场地、货物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消毒,对快递业主进行实名登记,有关部门要强化管控责任落细落实。

五、落实责任,严格追责问责。广大居民要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做好情况上报、健康管理、追踪排查等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依法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上防控措施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监督举报电话:0875-6881229。

镇安镇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