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2-7/20240925-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农房抗震改造 | 发布日期 | 2024-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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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中央及省级2024年切块下达的户均标准有所提高,同时在可操作的基础上低收入群体的范围进一步明确,县级制定的补助标准及低收入群体的范围在去年的基础上都有所调整。根据贫困程度、危险等级确定不同的补助标准,具体为:
1.农村“低收入对象”户改造按照修缮加固16000元/户、
拆除重建26000元/户进行补助,低收入对象包括: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
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户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易返贫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以乡村振兴部门认定为准。
2.一般贫困户的改造按照修缮加固改造10000元/户、拆除重建17000元/户标准进行补助。
(源自:《龙陵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