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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2-7/20240124-00004 发布机构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社会保险 发布日期 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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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失业保险服务

一、确认申领条件及申领标准

▪ 参保缴费1年以上;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二、准备申请材料

▪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身份证件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选择申请渠道

线下申领,失业保险的申领地点为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网上申报,可戳失业保险金申领渠道查询→失业金申领渠道

异地就业缴纳社保的失业人员,可以在最后参保地申请,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且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选择回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四、办理申请

长按或点击下方葵花码,进入【失业保险金申领】服务➡ 领取【电子社保卡】(如已领取可忽略)➡ 进入【失业保险待遇申领】页面➡ 点击【去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