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2-7-/2022-1102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发布日期 | 2022-11-02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工伤保险费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22〕6号)文件规定,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已经低于18个月,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起,全省停止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费率恢复至实施降费率政策前水平。即一类行业0.2%,二类行业0.4%,三类行业0.7%,四类行业0.9%,五类行业1.1%,六类行业1.3%,七类行业1.6%,八类行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