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2-7-/2020-013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社会保险 发布日期 2019-01-30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其他
2019年医疗保险参保流程

一、缴费对象及范围

(一)本县行政区域内除城镇职工(含在职的机关事业企业职工、个体参保职工、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不受城乡户籍限制,包括农村居民、城镇居民、非从业人员、在校学生、婴幼儿童、新生儿、宗教教职人员、长期投资经商和外来(市外户籍)务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以及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具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三)获得中国永久居留,在龙陵居住但未就业,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无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其他证件但与我县城乡居民形成事实婚姻的外籍人员,由其所在行政村或社区出具证明纳入参保,并为其办理医疗保险证)。

(四)新生儿参保和退伍军人参保,新生儿自出生之日办理落户手续后携带户口本即可到户籍所在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参保缴费。出生当年12月31日前办理参保缴费的,可以享受出生当年12月31日前医疗保险待遇;退伍军人在退伍后及时办理参保,当年参保后可以按政策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自出生之日办理落户手续后携带户口本即可到户籍所在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参保缴费。

(五)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不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二、参保登记缴费

(一)2019年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20元,确保综合参保率在99%以上。

(二)特殊人群可按规定享受参保资助,特困供养人、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各类特殊人群参保,先由个人全额缴纳医保费后再向相关部门申领资助,

(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乡社会保障中心根据扶贫部门提供的数据在系统进行标注,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无需进行缴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动态参保,扶贫部门认定一批,乡镇及时办理参保一批,确保100%参保率。

(四)城乡居民不得重复缴纳医保费,不得逾期补交,重复参保缴费的不得重复享受待遇,缴费后一律不得退费;对逾期不履行缴费义务的,视为自愿放弃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三、缴费时间

(二)集中征缴期限:我乡的集中征缴期限为2018年9月至2018年10月31日止。缴费时限:2018年12月10日前。

(三)征缴流程:新参保人员由村民小组对照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填报《新参保花名册》,续保人员在参保缴费花名册上签字并按手印,由村委会按户开具云南省社会保险费缴款收据,

确保资金安全。各村委会在收取保费过程中,要加强资金的管理,医保费由副主任直接存入指定的财政专户管理,不得将医保费存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