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2-7-/2021-052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就业 | 发布日期 | 2021-05-20 |
文号 | 浏览量 |
因工作需要,镇安镇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党建(信息平台)助理员、村镇规划助理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村(社区)党建(信息平台)助理员
1.岗位设置:本次招聘岗位为村(社区)党建(信息平台)助理员,共9名,分别为正平村、官岑村、大坝社区、邦别社区、岭干村、小田坝社区、淘金河村、镇北社区、竹箐村。
2.学历和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到招录本月)。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热爱党建信息化工作,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党员及有党务工作经验的优先。
3.工作职责
(1)协助村(社区)党组织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参与研究和做好村(社区)基层党建工作,推进村(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
(2)协助村(社区)党组织抓好自身建设,配合建立健全农村党建工作各项制度,不断规范党组织工作;配合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党务、村务和财务公开工作,配合抓实党员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和党员统计等基础业务。
(3)协助村(社区)党组织做好党务痕迹管理、党员档案管理、党员作用发挥等党建工作基础党务台账,指导好村(社区)下设党支部开展党的各项工作,协助抓好村组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
(4)负责远程教育平台和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运维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远程教育学习和会议直播工作,按要求完成综合服务平台党建工作基础党务信息录入、短信群发、便民服务事项办理等工作,及时向村(社区)领导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5)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相关业务培训,并与其他村级平台管理员一并形成AB角工作制。
(6)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及时撰写党建信息和网评文章等。
(7)完成村(社区)领导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二)村镇规划助理员
1.岗位设置:招聘村镇规划助理员1名。
2.学历和岗位要求: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土木类、水利类、测绘类、建筑类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有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原则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政治可靠、党员优先,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守纪律,讲规矩,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爱工作。
2.身体健康,经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3.具有保山市户籍,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优先。
4.无个人不良记录。
5.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录用: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侦查的;
(2)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3)组织或参与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参与黄赌毒,煽动、组织或参与过非法上访的;
(4)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村(社区)党建(信息平台)助理员
村(社区)党建(信息平台)助理员试用期1个月,工资1700元/月;试用期满由镇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2600元/月,缴纳相关保险,并享受绩效考核奖励。绩效考核奖励以4800元为基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被评定为优秀的领取绩效考核奖励的120%、称职的领取绩效考核奖励的100%、基本称职的领取绩效考核奖励的80%、不称职的不兑现绩效考核奖励并解除聘用关系。任职第一年的绩效考核奖励根据考核结果和任职月数进行发放。
(二)村镇规划助理员
试用期2个月,工资1700元/月;试用期满由本镇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3000元/月,并缴纳相关保险。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1年5月20日至5月28日)
主要通过镇安镇人民政府网、五彩镇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
(2021年5月21日至5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报名,所有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地点:镇安镇组织办(镇安镇人民政府3楼);
联系人:顾寅,联系电话:18787507901。
2.报名时间:5月21日至5月28日。
3.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照1寸照片1张。
(5)报名和资格审查表(现场领取),到辖区派出所进行审查。
(6)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笔试和面试
由镇安镇组织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提出拟聘人选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拟聘人选进行公示。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由镇安镇人民政府组织,体检费用自理。凡是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由镇安镇人民政府在镇安镇人民政府网、五彩镇安微信公众号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镇安镇党委、政府分配到村(社区),并签订聘用合同。
五、管理考核
(一)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岗位的安排,在合同签订后2天内报到,逾期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镇组织办、村(社区)负责日常管理、考勤考核等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中共镇安镇委
镇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