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2-7-/2019-032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就业 | 发布日期 | 2019-03-29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保山市民政局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保民政发〔2019〕5号)、《保山市民政局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全面建立村社区救助协理员制度的指导意见》(保民政发〔2019〕12号)及龙陵县民政局相关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镇19个村(社区)各招聘1名社会救助协理员,共计19名。
二、招聘原则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岗位要求匹配度等方面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讲政治、守纪律,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心民政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
2.熟悉计算机操作。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4.初中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原则上只能报户籍所在村(社区)。
7.拥有摩托车以上的交通工具及持有以之相适应的驾驶资格证。
8.在聘用过程中,各村(社区)优先考虑整合其他岗位人员,但村(社区)总支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人员、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党建助理员不在整合范围。
三、薪酬待遇
村(社区)社会协理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由镇、村(社区)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825元/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9年3月22日至3月30日)
在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在五彩镇安微信公众号和各村(社区)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2019年4月1日至2日;上午8:00—下午17:30)
1.报名地点:到相应招聘的村(社区)进行报名。
2.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本;
(2)身份证;
(3)相关学历毕业证书;
(5)提供驾驶证证书;
(6)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所有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谈(2019年4月3日至5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四)提出拟聘人选(2019年4月9日)
镇政府及各村(社区)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拟聘人选。
(五)公示(2019年4月13日至19日)
各村(社区)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1—5年(由双方协商约定),含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管理考核
(一)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人员年度考核由镇、村(社区)负责实施,考核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连续两年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二)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岗位的安排,在合同签订后2天内报到,逾期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由镇、村(社区)进行统一管理,对工作不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的解除聘用。
联系单位:镇安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及各村(社区)
咨询电话:0875-6881599
镇安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