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4-7-/2019-120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 | 2019-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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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着力聚焦“三落实”,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聚焦“四个不摘”,聚焦巡视巡察、评估考核、督查调研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打赢年度战,根据《龙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和突出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开组办〔2019〕57号)精神,经龙山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今年11月至明年1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和突出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不摘”的重要指示和云南省脱贫攻坚成果巩固20条要求,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决胜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聚焦目标标准、聚焦问题导向、聚焦年度任务,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举措,一鼓作气、再接再厉,着力巩固脱贫成效,确保“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全部解决到位,确保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等反馈指出的各类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部落实到位,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到位,为实现在年度成效考核中争先进位,高质量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紧盯年度目标任务,迅速掀起脱贫攻坚“冬季攻势”
龙山镇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把脱贫攻坚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实践载体,作为广大党员干部践行初心使命的生动课堂,突出攻坚责任抓落实,突出问题导向抓整改,突出脱贫实效抓提升,突出目标任务抓推进,突出作风问题抓整治,咬定目标,一鼓作气,迅速掀起脱贫攻坚“冬季攻势”,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实现2019年未脱贫人口全部达到脱贫退出标准,1个贫困村脱贫出列,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提升,实现脱贫攻坚连战连捷、争先进位。
1.狠抓脱贫攻坚巡视巡察、评估考核、督查调研整改问题全部“清零”。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结合各级各类巡视巡察、评估考核、督查调研的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深入查找全镇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层层“扎口”,需要长期整改的,措施要落实,长期抓下去,确保各类问题全部彻底整改到位。坚持标本兼治,开展整改成效“回头看”,建立完善问题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密切关注问题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逐项检视整改成效,及时补缺补差,切实提升整改质量,切实防止新问题发生和已解决的问题反弹,坚决杜绝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算账脱贫、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指标脱贫。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逐类逐项逐条进行评估,对整改不扎实、不到位的进行追责问责。
2.集中力量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坚持政策标准,强化统筹调度,加快工作进度,统筹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到户到人。对照“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的目标,全面开展查缺补漏,进一步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抓好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治硬伤工作,逐村逐户逐人对脱贫人口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和补短板工作,对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予以帮扶,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逐户逐人逐项对账销号。镇纪委委要及时组织督促检查,认真进行专项评估,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问题突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或者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3.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集中攻坚。抓紧落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攻坚方案,进一步理清存在问题和不足,强化攻坚举措,加强资金、项目和人力保障,重点支持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用好定点帮扶、沪滇协作、对口帮扶、“万企帮万村”等资源优势,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和兴边富民工程,加大阿昌族地区贫困群体帮扶力度,推动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确保阿昌族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2019年底全部脱贫。
4.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坚持脱贫数量与脱贫质量、防止返贫与巩固提升、补齐短板与加固“底板”、突出重点与攻克难点有机统一,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提质增效。当前,要毫不动摇抓产业兴产业,坚持“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大力培育特色优质高效乡村产业,因地制宜发展现代种养业,围绕最终消费需求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依托乡村资源发展新产业,完善企业和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着力强化实现稳定脱贫的产业支撑。要毫不动摇稳就业促就业,坚持外出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两手发力,抓实技能培训,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提高贫困家庭劳动力的就业质量、就业收入和就业稳定性。要毫不动摇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全力推进后续产业配套、就业安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社会管理、基层党建等,注重做好搬迁人口的文化融入和社会融合,促进搬迁人口有效融入新的社区、适应新的社会环境。
5.着力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加快扶贫资金执行进度,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及后续档案资料整理、审计工作,确保2018年、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结转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2017年及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清零。全面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实施、项目绩效目标等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全面排查整改镇、村两级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贷款安排使用、行业扶贫和东西协作扶贫资金使用、脱贫攻坚规划、镇、村脱贫攻坚项目库、年度项目计划资金安排及完成、项目实施、举报受理办理结果等公开情况。全面完成全镇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检查问题整改,对扶贫资金使用中出现的滞留、贪污、侵占、挪用等行为“零容忍”。全面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落实监管责任,把扶贫资产管好用好,确保建成一件、管好一件、持续发挥效益一件。
6.扎实做好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充分运用“户户清”行动和脱贫人口“回头看”成果,全方位统筹推进建档立卡动态调整、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摸底、数据信息系统完善,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格执行贫困退出程序和标准,严把退出质量关,坚决防止算账脱贫、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指标脱贫。对于解决了“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达到脱贫标准的,按照程序退出,做到“应退尽退”。对于达不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要“应纳尽纳”。对于因病、因灾和突发事件等导致家庭陷入经济困难的脱贫户,及时给与帮扶。对因帮扶不实、帮扶措施不到位、脱贫成效差的脱贫户,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巩固提升,进一步提升完善贫困户脱贫质量,争取做到不让脱贫户再次返贫的现象发生。
(二)坚持从严从实要求,全面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大排查
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从1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
1.明确目标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目标标准、坚持问题导向,紧扣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三落实”,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三精准”,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对照年初工作计划进行全面梳理,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补齐短板弱项,持续推进各类问题销号清零,确保高质量决胜脱贫攻坚。
2.突出排查重点。一是围绕“三落实”开展大排查。主要是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是否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责任落实包括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帮扶责任,政策落实包括财政、金融、土地、教育、医疗、科技、人才和水电路讯房等政策举措,工作落实包括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危房改造、水利扶贫、生态扶贫、社会保障兜底、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管理使用、扶贫资产监管、能力和作风建设等工作。二是围绕“三精准”开展大排查。主要是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做到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精准。紧扣“扶持谁”,贫困人口识别是否精准无遗漏,建档立卡数据是否准确、完整、及时、真实;紧扣“谁来扶”,是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协调运转、协同发力;紧扣“怎么扶”,是否落实“户户清”要求,因地制宜、因人因户因村精准施策,下足“绣花功夫”;紧扣“如何退”,是否严格执行贫困退出的标准和程序,坚持实事求是、进度服从质量,实现稳定脱贫、高质量脱贫。三是围绕“三保障”开展大排查。主要是坚持脱贫标准,既不拔高、扩大范围,也不降低、影响成色,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是否有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是否有学上、上得起学;贫困人口是否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是否能够在县镇村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患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是否有保障;居住在C级和D级危房的贫困户等重点对象,是否通过危房改造或其他有效措施保障其住房安全稳固、遮风避雨;贫困人口是否有水喝,饮水安全是否达到省级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
3.狠抓工作落实。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结合建档立卡动态管理、2019年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和影响脱贫质量的因素,坚持镇级统筹,以行政村为单位组成工作组,以村民小组和自然村为单元,以县镇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为主要参与成员,分层分类找问题查漏洞,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进行排查梳理,全面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
各村(社区)于2019年12月6日前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和突出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含附件1:龙山镇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清单)报镇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分别于2019年12月20日、2020年1月20前将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含附件2:龙山镇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问题整改销号清单)报镇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裴永宏,联系电话:6124750,邮箱:lszxmb@163.com。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责任制,主要领导挂帅出征,挂村领导亲自上阵,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深入实地逐项落实,形成上下衔接、左右沟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确保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和突出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层层压实责任,将各项攻坚指令第一时间传达攻坚一线,下达的任务第一时间在攻坚一线得到有效解决,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有机结合起来,以主题教育的深入推进不断促进脱贫攻坚提质增效,以脱贫攻坚的实际成效真正体现主题教育丰硕成果。要常态化开展脱贫攻坚调研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强化统筹推进。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将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和突出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与建档立卡动态管理、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抓深入、深入抓,抓具体、具体抓,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压茬推进各项工作。村“两委”、驻村扶贫工作队要精准开展帮扶,各镇直单位要履职尽责、合力攻坚,切实形成两级书记抓扶贫、社会各界合力促攻坚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督导检查。镇纪委、镇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推进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和突出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及时跟踪监测、分析研判、督促督导,加大工作调度,加大工作指导频次,对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落实不力、行动迟缓的,纳入常态化约谈,并作为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