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4-7/20240619-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日期 | 2024-06-19 |
文号 | 浏览量 |
野生菌防控要点“三个不”:
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
野生菌采摘要点“三个一定不”;
生长在阴暗、潮湿、肮脏地带的野生菌一定不要采;颜色鲜艳、形状怪异、菌盖上有疣突物的野生菌一定不要采;有浓稠分泌物,且呈赤褐色的野生菌一定不要来。
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宣传措施,加大野生菌中毒防控教育力度。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管集市”专项行动,加大农(集)贸市场、野生菌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市场开办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来历不明的野生菌上市销售,把好野生菌市场准入关。
预防野生菌中毒,餐饮经营主体应做到“三个要”:
要严格把好野生菌采购关,不得购买加工出售有毒和不熟悉的野生菌。要严格执行沸水煮漂、炒熟煮透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要建立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熟悉和掌握处置方法,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和会议集体用餐等重点单位原则上不得加工食用野生菌,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的发生。
家庭烹调加工食用野生菌时应做到“四个不、一个要
不凉拌食用野生菌;不多品种野生菌混合加工;不食用剩余隔顿的野生菌;不能饮酒;要炒熟煮透后食用。
如食用野生菌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应做到“五个要”
要立即拨打120,及时就诊;要迅速用汤勺柄、筷子、手指等刺激咽喉部进行简易催吐,大量饮用温开水或者淡盐水;要饮用少量糖盐水,防止脱水导致休克;要避免对已晕迷的患者向其口中灌水,防止窒息;要保留中毒发生前食用的野生菌样品及呕吐排泄物,以备专业机构检验后供医疗救治参考。
游客食用、购买野生菌时应做到“四个要
要到专门烹饪野生菌的正规餐馆食用野生菌。要到专业的野生菌交易市场购买新鲜野生菌,达不到冷链运输条件的,建议不要购买。要到大型商超购买标签、标识齐全的预包装野生菌干品。家庭加工煮食野生菌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防止引发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