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4-7/20230619-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日期 | 2023-05-09 |
文号 | 浏览量 |
又到了吃野生菌的季节了
为预防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发布
预防有毒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
详情如下
预防有毒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近期,我省将陆续进入野生菌繁殖生长和销售的季节,也是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的高发期。为预防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如下预警公告:一、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自我健康安全意识。不采摘、购买、食用不熟悉、难辨别、易混淆的野生菌。云南省常见有毒野生菌可以在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查询。二、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时,应及时催吐,并迅速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就诊。三、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等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要开通“绿色通道”,首诊医疗机构要第一时间救治,对误食剧毒类鹅膏〔包括致命鹅膏(俗称白罗伞)〕、黄盖鹅膏(俗称黄蘑菇)、亚稀褶红菇(俗称火炭菌)等剧毒野生菌中毒患者及危重病人,要及时直接转至有救治能力的三级综合医院,争取救治黄金时间。云南省卫生健康委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