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4-7/20240104-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救灾 | 发布日期 | 2024-01-04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023-2024年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龙财建〔2023〕91号)和《龙陵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分配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3-2024年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龙应急发〔2023〕3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冬春受灾困难群众救助,龙山镇按照各村(社区)上报的受灾情况及冬春需救助困难群众测算情况,对受灾群众进行救助,现将对象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10日
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有不符合条件的,请在2024年1月10日前向龙山镇政府反映。
联系电话:0875——6121848
龙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