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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4-7-/2022-0116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救灾 发布日期 2022-01-16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减灾救济
龙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山镇中央拨付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1—2022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龙山镇中央拨付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1—2022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山镇中央拨付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1—2022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龙陵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21—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龙应急发〔2020〕45号)要求,结合龙山镇各村(社区)各类自然灾害受灾情况,经龙山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做好受各种自然灾害群众2021—2022冬春救助资金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冬春救助资金发放作为向受灾群众传递党和政府温暖的民心工作,主要领导做好统筹安排按时抓落实,并安排专人负责。

二、具体初步分配方案和时间安排

(一)具体方案

根据县分配龙山镇2021—2022冬春救助资金叁拾壹万元(310000.00元),先由各村(社区)按照本村(社区)受灾(洪涝灾害、风暴灾害、地质灾害等)的群众,包括一般户、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群体救助对象进行自行申报,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实际需求给予补助。填报:《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审批表》、《龙山镇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清册》,然后由龙山镇人民政府审核后,返回各村(社区)《龙山镇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清册》,同时各村(社区)逐户填报《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审批表》一同上报龙山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莫向忠,联系电话:13033328205、业务办理人员王广强、联系电话:18164662230。

(二)时间安排

1.2022年1月7日至9日3天内上报各村(社区)《龙山镇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清册》到龙山镇安监站。联系人:王广强、联系电话:18164662230。

2.待县级冬春救助资金叁拾壹万元(310000.00元)到位龙山镇后第一时间将救助资金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工作。各村(社区)主要领导支部书记要亲自做好统筹安排、落实专人开展此项工作,将《龙山镇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清册》,《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审批表》按时上报。

(二)加强制度落实,规范各项流程。各村(社区)在龙山镇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分配中要有方案、会议记录、图片及《龙山镇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清册》公示情况图片,同时认真填好一册一表中的申请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信用社银行卡)、申请救助原因。

(三)加强痕迹管理,及时上报材料。各村(社区)主要领导安排专人(经办人)将方案、会议记录、签到、图片和《龙山镇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清册》公示情况图片,以及受灾户《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审批表》资料上报龙山镇人民政府安监站王广强一套,各村(社区)存档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