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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4-7-/2021-0512008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发布日期 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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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山镇2021年防洪应急预案》的通知

为全力做好我镇防洪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当灾害发生时,快速、高效处置洪涝灾害,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全面、科学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依据、原则

(一)目的。为了做好洪涝、山洪等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我镇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云南省防洪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土保持法》以及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龙陵县防洪应急预案》等进行编制。

(三)编制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3.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实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

4.坚持“先避险、后抢险,先救人、再救物,先救灾、再

恢复”的原则。

二、防洪工作重点

龙川江、东河-西河-河冲河、香柏河、铁厂河、花桥河,有村寨居住的河流区域,重点山洪沟10条。8座水库,其中:小(一)型水库2座,小(二)型水库6座。汛期运行的沟渠下有村落的渠道,重点滑坡泥石流易发区。

三、防洪组织指挥体系

每年汛前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机构成员,防洪工作坚持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健全镇、村(社区)二级防洪应急组织机构。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如下:

指挥长:王家科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钏永旺 副镇长

成 员:杨 伟 镇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

杨春松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 婷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宋祖荣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王自磊 副镇长

段丽琴 镇财政所所长

杨海宇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段春合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余永丽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裴永宏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邓迎波 镇综合执法中心主任

赵天勇 镇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左 虹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永达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振晗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黄家坤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开富 镇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增荣 县中医院副院长

杨金发 龙山镇中心学校校长

姜俊昌 云山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朱永强 龙山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赵 敬 白塔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金富 赧场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番翠芹 龙华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王国达 大坪子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范玉成 白家寨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王安林 杨梅山村党总支副书记

王自能 横山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杨恩庆 香柏河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赧其发 新下寨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姚永坤 董华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王从国 核桃坪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章正苍 河头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杨 勇 尹兆场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杨家留 户孔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吴兴传 麦地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赵分山 芒麦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孙国卫 龙山供电所所长

尹万仲 河头卫生院院长

邱 蕊 城区交警中队中队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水利工作站内,由黄家坤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处理具体事务。

四、职责和分工

(一)镇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全镇防洪抢险救灾工作,各职能部门分工各负其责,实施积极的防洪机制。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挥部在镇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同心协力,团结协作,共同应对突发洪涝灾害。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单位及主要职责为:

1.办公室:由镇综合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汛期24小时值班,收集灾情整理上报,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坚守工作岗位,做好资料整理,为领导防洪抢险决策当好参谋;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各单位的防汛工作;贯彻落实指挥部安排的其它日常工作。

2.紧急抢险组:由镇武装部、派出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供电所、林业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指导和支持灾区调集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的设备,赶赴受灾地点救援受灾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受洪水、内涝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3.医疗卫生组:由县中医院、河头卫生院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和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灾后疫情的暴发,同时争取上级和各地卫生组织援助。

4.治安保卫组:由龙山派出所、武装部、城区交警中队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灾区人员、财产和驻地单位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生活安置组:由镇社会事务办、社会服务保障中心,财政所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提供灾民所需的食品、生活用品,进行发放,保障灾民的生活。

6.生产自救组:由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中心学校、供电所、武装部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通信、电力、供水、水利、交通等设施,指导灾区恢复损毁的农田、林地,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活和生产。

7.应急资金保障组:由镇财政所、社会事务办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负责镇级救灾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8.宣传报道组:由镇宣传办、综合办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加强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群众积极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做好灾情汇报和项目上报所需的音像资料。

(二)村(社区)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在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防洪减灾工作,组织村民小组的防洪工作,发现灾情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按预先制定的应急措施进行处置。

(三)防洪责任人按照行政分级负责的原则,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的副镇长为第二责任人。

五、监测预警

(一)实时监测。利用已建成的山洪灾害监测点和人工雨量器具实时监测,结合气象部门的气象预报,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区(主河道边低洼地带,滑坡、泥石流易发区域),在雨季特别是主汛期进行24小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小组长、村长,按预先制定的转移路线、地点安全转移群众,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二)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根据龙山镇历史山地洪灾害发生时间为6至10月期间,日降雨量为100毫米以上将出现不同程度山地洪涝灾害。经验推论:当日降雨量达50至70毫米,将可能发生一般性山洪灾害,当日降雨量达70至100毫米降雨量将可能发生大的山洪地质灾害,当出现日降雨量100至150毫米以上,将可能出现特大山洪灾害,灾情等级按龙山镇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等级处置。

龙山镇山洪灾害预警划分表

时间

3级预警

2级预警

1级预警

1小时降雨量

30毫米

35毫米

40毫米

3小时降雨量

50毫米

55毫米

60毫米

6小时降雨量

65毫米

70毫米

75毫米

12小时降雨量

80毫米

85毫米

90毫米

24小时降雨量

95毫米

100毫米

105毫米

(三)保障措施

1.通讯保障。防洪的通讯方式以镇、村、组常规通讯方式联系为主,必要时可越级联系。联系可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村级广播、传真、手机信息、卫星电话、对讲机等。山洪灾害易发区在无通讯状态下,可用扩音、手摇报警器、锣、鼓、号进行报警,汛前应做好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2.防洪抢险保障。镇预备役抢险队1支,各村(社区)每年组建不少于30人的抢险队。抢险队伍每年汛前调整登记造册备案。

3.防洪物资保障。镇防汛物资:对讲机5部、麻袋1000只、锄头20把、锄把10把、铲把20把、砍刀10把、白铁丝5卷、手电筒10把、胶把钳5把、大锤6把、四方锤5把、帆布手套1捆、线手套12双。

六、转移安置

(一)转移安置

1.每年汛前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应对山洪、滑坡、泥石流危险点调查摸底,进行造册登记,报乡镇防汛领导机构或镇防汛办备案。

2.转移安置,村(社区)、组干部、党员要发挥先锋带头作用,帮助弱势群体做好转移安置。转移应当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应当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要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前必须经常有人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改线路和安置地点。在制订转移路线时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要沿着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同时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镇水利工作站和集镇规划中心要帮助绘制人员转移安置图。

3.每年村(社区)应当根据危险区域分别制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安置地点、责任人等相关信息发放到户。制作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标识牌。有条件的村(社区)应当在安置地点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如粮食、柴、盐、油、燃料、水、干粮以及帐篷、照明等食品和物资。

(二)转移安置纪律。转移安置纪律应当本着“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科学决策,灵活指挥”的宗旨,先帮助老弱病残人员进行转移安置,在转移中发扬助人为乐,先人后己,服从指挥。防洪挂钩单位、成员单位应及时赶往受灾地点帮助进行抗灾救灾工作。

七、抢险救灾

(一)抢险救灾准备

1.抢险救灾准备,每年水利、国土等单位应当联合利用各种形式对山洪灾害危险区域的群众进行科普知识宣传;村(社区)也应当利用与群众接融多的机会加强宣传,以增强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国土所应利用划宅基地的同时帮助群众把好关,宅基地应当在选择时考虑到山洪和地质灾害因素。相关主管部门要在汛前、汛中、汛后对重点工程、山洪滑坡和泥石流易发区开展防汛工作大检查,并形成长效机制。

2.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每年村(社区)应当成立1至2支抢险队伍,每支30至40人,设队长、副队长各一名,汛前登记造册备案,由防汛部门统一调度指挥。成立一支15人组成的医疗队,由中医院相关人员组成,设队长和副队长各一名,负责灾区卫生防疫救护。

(二)抢险、救灾

1.一旦发生险情,应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同时,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必要时动用邻近乡镇抢险队和村(社区)级抢险队,以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灾后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助或赔偿。

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山体、建筑物要安排专人监测。

3.当发生灾情,抢险救灾组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4.如有人员伤亡,抢险救灾组应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并妥善处理有关尸体。

5.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安置组要做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并请上级民政部门支持。卫生防疫组要做好卫生防疫和伤员救护工作。同时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三)抢险纪律

1.防洪灾害抢险工作纪律。一是防洪抢险救灾工作应本着“先避险、后抢险,先救人、再救物,先救灾、后恢复”的工作原则;二是镇、村(社区)应当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帮助危险区内防灾减灾工作的指导;三是当发生灾害时,应当及时赶赴受灾现场进行抗灾救灾;四是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要充分发挥好各部门的职能作用。五是不临阵脱逃。

2.防洪灾害领导责任人纪律。一是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关心和受护灾区群众,平时深入基层深入实地,掌握第一手资料;二是当发生险情时,及时赶到现场,组织群众做好安全转移;三是对待群众一视同仁;四是不安置好群众不离开现场。

3.防洪灾害转移、安置纪律。一是按汛前制订的转移路线、转移地点有秩序转移;二是优先安置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三是不留下一人;四是维护好安置区的社会秩序;五是确保转移、安置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

在抢险救灾中,对于玩忽职守、临阵脱逃者和违反救灾纪律的,根据情节轻重和影响后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防汛工作检查

(一)防汛检查工作十分重要,每年在汛前、汛中、汛后,镇、村(社区)职能部门应联合或分别对各重点工程、山洪灾害危险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汛期防洪安全。

(二)防汛责任公告。每年汛前在落实责任人公告的基础上,镇级结合镇情分别对水库、河道、水电站、山洪泥石流易发区责任人实行公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重点工程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汛前编制工程度汛计划、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同时报防汛办备案。

(四)宣传教育及演练。对龙山镇防洪应害预案的主要内容,镇、村(社区)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宣传。有针对性的对群众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和救灾演练。

九、实施时间

修订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龙山镇防洪预案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