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4-7-/2019-070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卫生健康 | 发布日期 | 2019-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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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当前我县正处于防治艾滋的关键时期,为力争在2019年底实现“三个90%”,坚决打赢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6—2020年)》(龙办发〔2017〕55号)、《保山市率先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实施方案》(保防艾委〔2019〕2号)和《龙陵县2019年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实施方案》(龙防艾委发〔2019〕2号),结合龙山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龙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7日
龙山镇2019年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工作方案
一、背景
龙陵县1990年在吸毒人群中报告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截至2018年底,全县现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545例(中国籍),其中龙山镇142例,发现病例92.84%通过性途径传播,80.4%为青壮年(20-49岁),80%为农民,2018年发现的病例中57.9%通过临时性行为(非婚非商业性行为)传播,提示艾滋病流行的危险因素普遍存在,艾滋病传播已经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蔓延。与此同时,全县累计发现病例92.84%通过性途径传播;2018年发现的病例65.8%为医疗机构被动检测发现,发现即为病人的比例达33.3%,2018年新入组抗病毒治疗的人员中CD4<200(即免疫功能较差)的比例达46.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提示大众主动检测意识较差,发现晚、治疗晚的情况比较突出。
2014年7月,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在第二十届世界艾滋病大会上,提出2020年将力争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工作目标,即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比例(以下简称发现率)达90%以上、发现的存活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以下简称抗病毒治疗率)达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病毒得到有效抑制的比例(以下简称治疗成功率)达90%以上。中共龙陵县委、县人民政府在2017年下发的《龙陵县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也具体明确了该目标。根据2018年艾滋病疫情估计结果显示,龙陵县艾滋病发现率为80.4%、抗病毒治疗率为93.9%、治疗成功率为91.7%,为力争在2019年底龙陵县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全县必须在巩固已有监测检测及治疗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对高危人群、重点人群和一般人群的艾滋病检测覆盖面,最大限度发现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并对发现的感染者/病人进行及时干预和给予有效治疗,有效控制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结合龙山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目标
最大限度发现、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制性传播,消除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和艾滋病病死率,减少对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的歧视、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全面推进我镇艾滋病防治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到2019年底实现“三个90%”的艾滋病防治目标,即:艾滋病发现率达90%以上、抗病毒治疗率达90%以上、治疗成功率持续维持在90%以上;到2020年,持续巩固“三个90%”。
三、具体目标和措施
(一)实现90%发现率的策略措施
到2019年底,发现率达到90%。具体目标和措施如下:
1. 进一步提高检测可及性和检测质量。
目标:进一步建立完善覆盖县、乡、村三级检测网络,推广快速替代确证检测策略,开展抗病毒治疗的医疗机构具备确证检测能力,设立了村级艾滋病快速检测点的有效开展检测工作。
措施:村级艾滋病快速检测点要将日常服务工作与检测服务有机结合,主动为到村卫生室就诊的重点人群进行艾滋病检测。县中医院、河头卫生院负责本辖区内新建村级快速检测点的申请,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村级快速检测点的人员培训及质量控制,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验收审批。
牵头单位:县中医院
配合单位:镇防艾办、河头卫生院、设立了村级艾滋病快速检测点的村(社区)卫生室。
2. 进一步扩大检测覆盖面
进一步扩大高危人群、重点人群和一般人群的艾滋病检测覆盖面,按照分类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宣传动员检测工作,最大限度地发现感染者和病人。
(1)医疗机构就诊人群
全面加强各级医疗机构PITC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医务人员主动提供艾滋病检测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云卫发〔2012〕284号)有关规定执行。
目标:①医疗机构对到性病门诊就诊者开展HIV和梅毒咨询检测,检测率达95%以上。
②对医疗机构门诊15岁以上人群接受血常规或生化检测者同时开展HIV检测,检测比例达95%以上。
医疗机构住院患者中术前人群和其他15岁以上人群开展HIV检测,检测比例均达100%。
按照《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体检机构提供艾滋病检测咨询服务的通知》(云卫发〔2012〕284号)要求,做好体检人群HIV检测,重点做好以下四类人群检测工作: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餐饮、公共场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体检HIV检测比例达100%;大众健康体检人群HIV检测比例达90%以上;招工人员体检HIV检测比例达95%以上;自由体检及其他体检人群HIV检测比例达50%以上。
措施:全镇承担以上人员检测和健康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对以上人员进行HIV检测并达到检测比例。
①加强医疗机构就诊人群者检测咨询((PITC),对10类规定人群开展艾滋病检测咨询。在此基础上,在知情不拒绝的原则下,应将艾滋病检查咨询拓展到门诊就诊及体检人群,在医疗机构就诊采集血液进行其它疾病检测的,均增加艾滋病检测项目。
②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职工HIV检测工作由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负责组织落实,主动将艾滋病检测项目纳入职工健康体检范围,由本单位组织干部职工统一前往当地具有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艾滋病检测。
③从业人员HIV检测。由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动员、组织好个体工商户、娱乐场所及公共场所服务人群进行HIV检测工作。
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社区)卫生室
(2)重点人群
建立健全由镇人民政府主导,发挥卫生、计生、民政、宣传、妇联等部门优势,协调配合消除母婴传播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婚前保健人群、育龄妇女及其家庭,特别是孕产妇、孕前优生保健人群及其配偶对预防母婴传播和HIV检测的认识,促进其健康行为。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全面落实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措施,做到“关口前移、逢孕必检,逢阳必转”。
①婚前保健人群
目标:婚前保健人群HIV检测率达当年婚姻登记人群的95%以上。
措施:镇社会事务办配合县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窗口做好宣传服务,积极动员婚姻登记人群到医疗机构开展艾滋病检测工作。
牵头单位:镇社会事务办
配合单位:中医院、河头卫生院、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卫生室
②孕产妇及其配偶
目标:全镇孕产妇怀孕期间至少开展一次HIV检测,检测率达100%,同时动员配偶进行HIV检测,检测率达85%。
措施:各医疗机构在为孕产妇提供围产期保健中,医务人员要积极主动为就诊的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检测咨询(PITC)服务,对孕产妇至少开展一次HIV检测,同时积极动员其配偶进行检测,对初筛阳性者,及时进行告知并转介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确证。
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中医院、河头卫生院、计生办、各村(社区)卫生室
③妇女常见病筛查人群
目标:妇女常见病筛查同时HIV检测比例达80%。
措施:全县负责妇女常见病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体检机构首诊医生要主动宣传艾滋病相关知识,普及HIV检测的重要性,积极动员受检妇女主动进行HIV检测。
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中医院、河头卫生院、计生办、各村(社区)卫生室
④孕前优生健康体检人群
目标:HIV检测比例达90%以上。
措施:各医疗保健机构在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时,必须将HIV检测纳入检查范围。
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⑤流动人口
目标:流动人口(流入、流出)检测率达90%。
措施:流入人员(含涉外人员、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社区租房户)检测,由镇人民政府负责,派出所配合,以村级为单位,建立流动人口(外来人口)动态登记管理台账和以房东为核心的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并结合艾滋病综合防治社区开展HIV动员检测工作。流出人员(含15岁以上出本镇外务工人员)检测,以村级为单位负责摸底排查后,组织动员到医疗机构或村级检测点进行HIV检测。
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派出所
⑥出境务工人员:由派出所负责,用人单位在招聘境外工作人员时,做到先审核HIV检测化验证明后再聘用。
牵头单位:派出所
配合单位:镇综治办、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⑦跨境婚姻人群
目标:跨境婚姻人群(双方)接受HIV检测覆盖率达90%以上。
措施:加强涉外婚姻人群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全面加强涉外婚姻人群管理,对辖区涉外婚姻家庭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和信息更新,整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涉外婚姻人群纳入系统信息化管理,对其家庭成员全部开展艾滋病检测,对检测发现的阳性者及时纳入随访和治疗管理。
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镇防艾办、镇计生办
(3)高危人群
①社区戒毒康复人员
目标: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检测率达90%,对阳性者开展溯源检测,检测率达50%。
措施:对于在户籍地或居住地执行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由派出所配合当地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组织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到医疗机构或村级检测点进行HIV检测,对检测发现的阳性者,由医疗机构负责进行溯源调查并进行动员检测和转介治疗。
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派出所
配合单位:镇司法所、镇综治办、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
②公安机关抓获的卖淫嫖娼人员
目标:公安机关抓获的卖淫嫖娼人员接受HIV检测率达100%。
措施:按照《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对卖淫嫖娼人员艾滋病检测治疗的通知》(云公治〔2016〕116号)要求,公安部门抓获的卖淫嫖娼人员,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有检测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到现场进行检测。
牵头单位:派出所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4)一般人群
①重点村14-65岁人群
目标:艾滋病疫情较重村(社区)14-65岁人群动员检测,HIV检测率达80%以上。
措施:由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结合本辖区内艾滋病综合防治社区工作实际,以村为单位,对镇辖区内重点村(社区)14-65岁人群进行摸底排查,建立本地居民检测动态报告管理台账,动员组织社区群众进行HIV检测,同时还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体检开展HIV检测。
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②35岁以上首诊自愿测血糖人群
目标:村级艾滋病检测点对35岁以上首诊自愿测血糖人群动员HIV检测,HIV检测率达90%。
措施: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糖尿病筛查,对辖区35岁以上人群首诊自愿测血糖时动员进行HIV检测。
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卫生室
③献血人群
目标:对所有献血人员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检测率达100%。
措施:完成对所有无偿献血人员进行HIV检测。
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④施工工人
目标:对镇内在建项目所有施工工人(含技术管理人员)动员进行HIV检测,检测率达80%以上。
措施:项目办负责组织镇内在建项目用工人员进行HIV检测。
牵头单位:镇项目办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5)自主检测人群
宣传、推行自我检测方式,积极推广本县辖区药店销售艾滋病快速检测自检试剂(血液、唾液检测试剂等),让需要检测的人员通过药店购买自行进行检测。如果初筛检测阳性,自主检测人群应进一步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
配合单位:销售艾滋病快速检测试剂药店门面
(二)实现90%治疗率的措施
1. 加大新报告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转介力度,提高治疗比例
目标:坚持“愿治尽治、应治尽治”的原则,不断对2019年检测发现的感染者转介到位率达95%以上;成功入组率达90%以上。
措施:防止初筛阳性病人流失:若发现机构不具备确证或快速检测替代策略能力,发现机构对初筛阳性病人及时进行转介,当天或出院前,发现机构要将病人转介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确认和溯源调查;对无法联系和外地报告的感染者,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实信息后再进行转介。
简化转介入组与治疗流程,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按就近原则,由发现机构对感染者进行规范化的阳性告知和初步抗病毒治疗益处的宣传教育,由随访责任人陪同转介到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简化和缩短患者从发现到治疗的时间。
牵头单位:中医院、河头卫生院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卫生室
3. 提高既往未治疗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治疗率
目标:既往未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入组率30%
措施:加强医防协作,信息共享、定期梳理、分析未入组、未治疗等人员信息,制定对应的措施和方法。
最大限度转介所有既往未治疗感染者和病人入组。成立由镇防艾办、中医院、河头卫生院、村医骨干等人员组成寻找感染者/病人工作组,充分利用春节、清明节、国庆等返乡人员集中的时段集齐力量入户动员治疗和陪同转介服务。反复动员未参加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由随访责任人利用随访干预的机会宣传抗病毒治疗的好处,观看发生机会性感染典型症状的图片、案例或由同伴现身说法的方式,讲解早治疗、规范治疗的好处以及发生机会性感染带来的痛苦和昂贵的医疗费用等,让其自愿接受抗病毒治疗。外出人员由镇人民政府牵头,中医院、河头卫生院专管医生、村医和随访责任人负责动员及转介。
牵头单位:中医院、河头卫生院
配合单位:镇防艾办、各村(社区)卫生室
3.治疗脱失、停药的病毒感染者/病人
目标:脱失再找回率达到30%以上。
措施:积极配合县级医疗机构,加强医防协作,促进治疗脱失患者的持续跟踪和转介。镇人民政府提供支持,指定一名负责人协助随访责任人找到脱失人员。民政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救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因家庭困难导致脱失的感染者和病人给予救助。
社区戒毒机构参与社区内吸毒人员中感染者和病人的转介治疗工作,同时社区戒毒管理人员组织相关人员对脱失、停药的病人再次进行找回。
牵头单位:中医院、河头卫生院、派出所
配合单位:镇防艾办、镇社会事务办、镇综治办、镇司法所、各村(社区)戒毒工作站
(三)实现90%治疗成功率的措施
加强新入组病人的依从性教育
目标:新入组病人治疗成功率达90%以上。
措施:积极配合县级医疗机构做好新入组的病人的依从性教育,通过开展小组互助活动,让服药依从性好的老病人带动新入组病人进行治疗,提高新入组病人服药依从性;利用志愿者“现身说法”的方式,促进患者规范治疗。
牵头单位:中医院、河头卫生院
配合单位:镇防艾办、各村(社区)卫生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为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镇政府成立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工作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家科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彭丽艳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董辉云 龙陵县中医院院长
成 员:罗明焕 镇纪委书记
王显庭 镇宣传委员
普兴昌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王世欢 镇司法所长
潘冬丽 镇财政所长
杨祚芹 龙陵县中医院防保科科长
鲁红刚 镇计生办负责人
尹万仲 河头卫生院院长
杨自荣 市场监管所所长
杨金发 中心学校校长
余永丽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陈凤芸 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钏永旺 镇项目办主任
段春合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左 虹 镇综治办主任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防艾办,办公室主任由彭丽艳兼任,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通报相关防治工作进展,做好监督指导,统筹协调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收集整理痕迹资料,撰写工作总结,积极主动协调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有序推进组织各项工作。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明确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为实现承担全镇完成“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工作纳入本村(社区)、本部门2019年度重要工作,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村(社区)、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做好宣传、检测动员等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镇防艾办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镇防艾成员单位
(二)召开启动会
筛查工作开始之前,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召开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工作动员会,协调各成员单位,明确任务和责任,为HIV检测动员及后期工作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各防艾成员单位
(三)强化防艾宣传教育,提高针对性
1. 全力做好防艾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防艾宣传教育工作,扩大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宣传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广泛宣传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的目的和意义,让群众切实了解艾滋病的危害、传播途径及预防措施,知道早检测、早治疗、规范治疗的益处,能主动寻求艾滋病检测咨询服务或接受服务提供者主动提供检测服务。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要做“主动检测,知艾防艾,共享健康”的宣传教育楷模,并积极主动带头做艾滋病抗体检测,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及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型媒体,深入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街天,节假日和重大节日宣传契机,通过制作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影音视频和入户宣传等形式,加大对边远农村、流动人口、老年人、出入境人员、少数民族、妇女、涉外婚姻人群、社区戒毒人员的宣传教育,全年宣传不少于6次,宣传专栏不少于4期。中心学校要加强对初中以上学校艾滋病检测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知识竞赛、讲座、主题班会等形式在校内广泛开展艾滋病检测宣传,学校教师和学生知晓率达90%以上。
2. 统一宣传口径。此项工作是事关健康龙陵,服务群众的大好事,要统一宣传口径—“检测是知晓艾滋病感染状况的唯一途径,主动检测、利己利人、共享健康”,争取群众最大限度地理解和支持,积极参与和配合HIV检测工作。
牵头单位:镇宣传办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镇防艾成员单位
(四)注重检测信息登记、报告、管理和分析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做好按照分类负责的原则,针对各自应负责落实的人群,建立完善的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工作开展期间的信息收集、整理,积极上报工作进展。相关信息登记报送由各检测点负责登记,村级由中医院、河头卫生院统一收集审核后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牵头单位:中医院
配合单位:河头卫生院、村级检测点
(五)建立完善检测结果保密工作机制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做好防治艾滋病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筑牢保密防线,遵守保密规定,认真落实保密责任。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完善检测结果保密工作机制,明确相关工作的法律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行保密工作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保密工作水平。工作中要注意工作方法和技巧,把握工作重点,抓好关键环节。检测结果不纳入体检报告,由检测机构专人一对一告知检测者本人。对不遵守相关宣传纪律、保密纪律引发网络舆情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违法犯罪的,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各医疗机构
(六)强化督导指导。
镇人民政府配合县防艾局每季度开展1次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工作专项督导,对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督导和指导,了解掌握工作进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协调解决。
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
五、进度要求
(一)5月30日前,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龙山镇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工作启动大会。
(二)5月-12月现场活动实施阶段,严格按《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检测,中医院、河头卫生院按时间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9-10月,配合县卫健局(县防艾局)做好龙陵县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中期评估数据提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