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4-7-/2020-020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卫生健康 | 发布日期 | 2020-02-01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坚决打赢村(社区)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20条措施、《龙陵县加强村(社区)疫情防控8条措施》基础上,结合龙山镇实际,明确以下8条工作措施:
1.严格执行县、乡、村三级隔离观察责任机制,对1月14日以后有县外旅居史特别是疫区及密切接触史的所有人员进行隔离观察。武汉籍人员和武汉返乡人员由县级负责统一集中隔离观察,武汉籍人员和武汉返乡人员以外的湖北籍人员和湖北返乡人员由乡镇负责集中隔离观察,其余外来人员由乡村(社区)负责居家隔离观察(1月28日起进入龙陵的,由属地乡镇负责集中隔离观察)。
2.严格执行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摸准本辖区的外来人员情况,对因排查工作不严格、不到位,出现非管控状态病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处。
3.严格执行网格化管理,对居家隔离观察对象实行挂牌监管,制定一户一方案,明确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因隔离措施执行不严格、不到位出现感染病例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严格人员聚集场所管控,全部暂停城乡集体聚餐、民俗活动(如婚丧嫁娶等)、大型集贸、网吧、KTV,取消一切探亲访友、杀猪饭、拜年等群众性活动,对不听劝阻、造成疫情蔓延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严格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清理重点地带、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全面开展大消毒行动,加强公共场所消毒工作,做好消毒记录。发动社会力量群防群控,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6.严格管控人员流动,对外来人员严格审查出发地及途经区域,严格健康监测;对外出的龙山籍人员强化宣传教育,全力减少人员外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群众的力量,形成全天候、无死角的联防联控机制,确保不出现任何一个可疑人员。
7.严格强化防病知识宣传,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尤其是村组干部必须带头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带头做好自我防护,外出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引领带动广大群众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做到少外出、不聚会、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中老年人外出必须佩戴口罩,捡垃圾人员严禁外出捡垃圾。各村(社区)做好垃圾清运人员防护措施。
8.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各村(社区)疫情防控不力、瞒报漏报,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方面问题。对造成疫情扩散、贻误患者救治等严重后果的,严查严处、绝不姑息;发现居家隔离对象私自外出的,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875—6121848。
龙山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