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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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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284-7/20260710-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农村危房改造 发布日期 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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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龙山镇2026年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聚焦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短板,常态化开展危房排查整治,规范实施危房改造,全面巩固“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统筹推进农房抗震、绿色节能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扎实做好全镇2026年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危房改造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程建设任务

任务总量:2026年全镇农村危房改造总任务3户(拆除重建3户)。

时间节点:2026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3户危房改造施工;2026年12月15日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同步开展档案归档、资金兑付、系统录入。

质量目标:改造后房屋全部达到B及以上安全标准,并满足当地抗震设防要求,杜绝新增危房、杜绝改造房屋返危。

管理目标:对象精准认定、流程规范透明、资金监管到位、一户一档完整,顺利通过上级绩效评价与考核评估。

二、政策支持对象与纳入改造条件

(一)补助对象范围

1. 农村防止返贫致贫监测户;

2. 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

3.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4. 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户、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教育医疗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身份以农业农村部门认定为准;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其它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身份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

(二)房屋纳入改造标准

户主属于上述政策保障对象,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可纳入危房改造:

1. 家庭无自有住房;

2. 家庭唯一住房经认定或鉴定为C级、D级危房;

3. 家庭唯一住房位于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区,不满足当地抗震设防规范;

4. 此前已实施危房改造,因自然灾害再次变为危房,且未享受因灾倒损农房重建补助(已享受灾损重建补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不予补助情形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不得纳入危房改造补助范围:

1. 一户多宅且有安全住房;

2. 房屋仅需简单粉刷、装饰,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

3. 已享受城镇保障性住房、易地搬迁安置住房;

4. 存在违法占地、违规建房且未整改到位;

5. 已在其他地方购买商品房;

6. 家庭成员为国家公职人员(含村干部、国有控股企业正式员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等);

7. 家庭成员有工商营业执照且实际经营;

8. 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拖拉机、三轮车、摩托车除外)

9. 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房屋安全认定(或鉴定)、改造施工、验收工作。

四、改造实施方式与补助标准

(一)改造方式分类

1. 修缮加固(C级危房为主):针对局部构件破损、整体结构稳定房屋,实施墙体、屋架、屋面、基础加固,消除安全隐患,严禁仅做外观装饰。

2. 拆除重建/选址新建(D级危房、无房户为主):无修缮价值 D 级危房原地拆除重建;受地质灾害、边坡滑坡威胁农户,合规选址新建,严格落实“建新拆旧、一户一宅”。

(二)统一补助标准

1. 修缮加固:18600 元/户;

2. 拆除重建/选址新建:31400 元/户。

(三)建设管控要求

1. 新建房屋面积:严控超大户型,防止农户举债返贫。

2. 抗震要求:全县均按本地抗震设防标准设计施工,新建

房屋可采用通用农房图集或委托有房屋建筑设计资质单位出图,

加固房屋出具专项技术方案。

3. 绿色节能:鼓励同步实施节能改造,优先使用本地绿色

建材。

四、实施流程与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排查认定、对象锁定(2026年6月底前)

1、双向排查机制。以人找房:县住建局联合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依托全国危房改造监测平台推送重点对象名单,逐户上门开展住房安全鉴定;以房找人:村(社区)日常排查发现不安全住房,推送镇级相关部门认定危险等级、农户身份。

2、农户自主申报。符合条件农户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失能、失智人员由村委会代为申请。

3、村级调查公示:村民委员会对所属申请对象逐一调查审核结束后,将调查结果完整的在村务公开栏、村民聚集地进行公示,对不符合补助条件的,要注明理由,公示时间不少于 5 天,无异议上报乡镇。(改造指标无法全部满足时需按急需程度开展民主评议,确定排名先后顺序)

4.、乡镇复核:乡镇实地核查房屋危旧等级、家庭困难情况,乡镇公示后报县住建局。

5. 县级审批:县住建局会同民政、农业农村、财政联合审

定改造对象、改造方式、补助标准,全县统一公示,锁定改造任务,分解下达至各乡镇。

  1. 第二阶段:施工建设、过程管控(2026 年 7 月—11 月 30 日)

    1. 一户一策设计:重建房屋采用农房通用图集或专项施工

    图,加固房屋编制专项加固方案,乡镇与农户签订改造协议,明确时限、质量、补助、拆旧要求。

    2. 工匠管理:组织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农户自主选择施工

    队伍,鼓励优先选用持证工匠和有资质施工单位。

    3. 四到场监管:乡镇技术人员严格落实审批放线、地基开

    挖、主体浇筑、竣工验收四到场巡查,留存现场照片,发现质量隐患立即整改。

    4. 进度调度:镇级相关部门每月都会盯紧改造开工、竣工进度,确保11月30日前全部改造完工。

    (三)第三阶段:全覆盖验收、资金兑付(2026年12月1日—12月15日)

    1. 分级验收。村级初验:各村先行逐户现场核验,整理基

    础资料;乡镇复验:乡(镇)组织经济发展办、自然资源管理所、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村委会等进行全覆盖复验;县级终验:县住建局牵头,联合财政、农业农村、民政开展抽查验收,12 月 15 日前完成全部 64 户验收工作。

    2. 档案规范:按照危房改造项目“一户一档”材料目录要 求,收集好申请属、审批表、改造协议、房屋认定报告、改造前中后照片、验收表、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等资料,同步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做到“有图有真相”。

    3. 补助资金发放:统筹资金,力争在验收合格后30日内,

    将补助资金足额拨付至农户惠民惠农“一卡通”账户,坚决杜绝截留、克扣、收取管理费等违规行为;并及时公示补助对象、金额、改造方式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五、补助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项目中发放到农户的补助资金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按年度报送政策清单,补贴资金统一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请各村(社区)提前做好“一卡通”账户收集并激活账户,真正做到竣工一户、验收一户、兑付一户。

    六、组织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机构。各村(社区)指定专人职责,切实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落到实处,制订相关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

    (二)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各村(社区)要明确危房改造任务和工程质量、安全、资金等内容。对危房改造进行全程跟踪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对象核实无误、工程质量合格、资金管理规范、工程进展按时完成。

    (三)加强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监管,对建筑质量加强技术指导。镇人民政府和危房改造户签订建房协议,明确建设标准、施工质量、建设工期、资金兑现等内容。切实做到完工一户,合格一户,验收一户。

    (四)强化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村(社区)、挂村工作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指导、支持和帮助农村危房改造户,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

     

    龙山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