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84-7/2026072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
| 公开目录 | 就业 | 发布日期 | 2026-07-20 |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水平,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计划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9名,具体岗位为社区工作者,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
三、聘用对象范围
(一)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并经龙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以下人员: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素养。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社会记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热爱基层治理与服务群众工作,具备组织协调、群众沟通、应急处置能力,能长期承担入户走访、巡查排查、便民服务等工作。
(四)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和设备。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退役军人和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在市场监管部门信息系统中登记有存续的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社等)信息的人员,或在市场主体中有从业信息(含合伙人、监事、理事、企业联络员、财会负责人等)的人员。已在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满3年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6年7月20日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8月4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五楼基层党建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为有派出所公章页和本人信息页)、毕业证、学位证(如有)、《就业创业证》(纸质证或电子证均可)、《龙山镇人民政府2026年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2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社区工作者应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相关知识等内容,满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跨越龙山”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考试综合成绩以100分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成绩高者胜出。
(四)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和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聘用者,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根据面试情况进行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龙山镇党委同意后,确定为聘用人选,按城镇公益性岗位相关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保障
人员一经聘用,按照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不超过三年,合同每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工资2606.33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单位不安排食宿,公务出差按相关规定报销差旅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一)由龙山镇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指导、考勤考核等管理使用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岗位的安排,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报到,逾期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八、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由龙山镇负责解释。
龙山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