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8-7-/2022-042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 | 发布日期 | 2022-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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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球疫情仍在持续蔓延,国内疫情呈点多、面广、频发态势,部分地区疫情外溢风险较高,且随着“五一”假期临近,人员流动更加频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面临严峻考验。为保障广大市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欢乐、安全的假期,现就“五一”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如下:
一、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一)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惩处跨境违法犯罪。对在边境疫情防控紧要时期仍存有侥幸心理、贪图个人利益,置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继续帮助、组织、指引、带路、运送、参与、窝藏、包庇、纵容偷渡的“偷引带人员”,一律从快、从严、从重进行惩戒处罚。
(二)持续严格执行县指挥部《关于重申疫情防控期间严控婚丧事宜和大型聚集活动的通告》(〔2022〕27号)要求,倡导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及“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控大型会议、活动数量规模,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三)持续严格执行县指挥部《关于当前入龙(返龙)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2022〕29号)要求,所有来(返)龙人员入龙后须主动配合信息登记、“两码”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合理安排出行
(一)及时提前报备。所有境外、省外、市外来(返)龙人员,均须提前如实向目的地村(社区)申报个人信息。村(社区)要及时将报备的来(返)龙人员纳入社区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非必要不离龙。倡导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龙”,尽量减少探亲访友和外出旅游,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非必要不离龙”,确须离龙前往县外、市外、省外其他地区的,出行期间做好各个防护,严格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及返龙管控要求。
(三)非必要不返乡。广大市民群众要告知在省外的家人、亲友非必要不返乡,确需返乡的首选乘坐飞机并提前进行报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重点涉疫地区返乡人员,须进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坚持非必要不远行、不返乡。
三、严管重点场所
(一)全县各类公共场所、高暴露场所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两码”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规范佩戴口罩、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严格按“采检匹配”要求做好重点人群、环境监测检测工作。
(二)酒店、宾馆、民宿等住宿场所要严格落实对所有入住人员“两码”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地村(社区)。
(三)旅游景区、影剧院、文化娱乐场所等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
(四)零售药店要严格落实“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诊所等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充分发挥“哨点”监测作用。
(五)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教体部门要针对“五一”假期,出台具体措施办法,书面提示所有师生员工假期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责任。
四、做好自我防护
广大市民群众应严格落实防疫各项要求,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减少聚集,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并在就诊过程中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主动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病毒感染、防范重症的有效方式,请适龄、无禁忌症人群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人群,应尽快接种“加强针”,构筑免疫屏障。
请广大市民群众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凡涉嫌故意隐瞒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龙陵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