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8-7-/2022-0322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 | 发布日期 | 2022-03-22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严峻形势,巩固我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重申疫情防控期间严控婚丧事宜和大型聚集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操办婚宴、生日宴等一切形式的喜庆宴请事宜。白事办理坚持从快从简,严格控制参加葬礼人员规模和范围,外来人员吊唁须严格执行入龙政策。在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餐饮门店、宾馆、酒店接待红白喜事、酒宴等大规模聚餐活动。
二、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从严控制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大型聚集性活动,一律取消线下大型团拜、联欢、聚餐、学术交流等活动,非必要不参加外地风险地区举办的各类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倡导居民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减少家庭私人聚会,做好个人防护。举办会议、商务等活动应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要制定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凡擅自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将追究举办者和相关场所的责任;对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发生和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严查重处。
三、党员干部示范带头。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违规操办行为,积极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工作。
四、加强部门联防联控。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将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及时传达,做到人人知晓。各村(社区)要强化监督检查和教育引导,对计划操办喜庆事宜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制止,对操办丧事的要严控人员规模。
五、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疫情防控期间不听劝阻,执意举办宴请聚会活动危害公众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报相关部门从严处置。对疫情期间承接婚丧喜庆事宜的宾馆、酒店、饭店,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倡导健康文明风尚。持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倡导群众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禁吐痰、一米线、公筷公勺等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游风险、减少人员集聚,做好个人防护。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率先践行,广泛宣传,管好家人,自觉履行个人防护职责,真正成为疫情防控的“主力军”。广大市民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疫情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筑牢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
欢迎广大群众对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规定违规举办宴席、组织大规模人员聚集等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875-6123815。
本通告解除时间由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另行通知。
龙陵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