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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8-7-/2021-0924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 发布日期 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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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卫生
龙陵县疫情防控出行政策

一、离开当地政策

非必要不离龙,确需离龙前往县外、市外、省外其他地区的,出行期间做好各个防护,严格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

二、进入当地政策

(一)省内人员入龙管控政策

1.省内非边境县人员入龙扫码验码测温无异常通行;

2.省内除德宏州外其他边境县入龙返龙人员,持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

3.德宏州除瑞丽市外其他县市入龙返龙人员,入龙返龙前须主动向目的地村(社区)进行报批,入龙时必须如实提供报备审批表、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码验码测温无异常后通行;

4.滞留瑞丽人员入龙返龙前须主动向目的地乡镇进行报批,入龙时必须如实提供报备审批表、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证明、解除隔离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卡点核查相关证明和行程后,将信息推送至属地乡镇实行分类管控,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监测,费用自理。入龙返龙人员须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对不如实申报或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省外入龙人员管控政策

1.省外低风险地区入龙人员实行“绿码通行”,入龙后须在24小时内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做一次核酸检测;

2.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红码”入龙返龙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黄码”入龙返龙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以上一切费用自理。入龙返龙人员须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对不如实申报或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本政策自2021年9月24日0时起执行。

龙陵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