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8-7-/2021-062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 | 发布日期 | 2021-06-24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驻龙各单位:
当前,全球疫情仍在持续扩散蔓延,边境疫情输入风险日益加剧,防范压力加大,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压实管边控边、守边护边责任,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巩固我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做好当前疫情管控有关工作提醒如下:
一、目前,全国仍有中风险地区9个(广东省广州市4个、佛山市2个、深圳市1个、东莞市2个);芒市指挥部发布《关于实行边境严管识别区管控的通知》,在遮放、芒海、勐戛、中山4个涉边乡镇及风平镇设立边境严管识别区,从严管控区域内进出人员车辆。各乡镇、各单位要教育引导我县干部群众非必要不前往疫情高中风险地区特别是边境疫情严管识别区。
二、广大居民要认真做好自我防护工作,严格执行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毒、常通风的相关防控措施,尽量不聚集、不聚餐,
无特殊情况尽量不到公共场所,进出小区、单位、医院、车站、商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请认真扫行程码、健康码,并自觉配合好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工作。
三、要充分发挥“3户5户联防联控机制”作用,通过个人主动申报、村(社区)滚动排查、用工单位报告、公安部门社会随访和信息推送、交通场站排查等渠道,开展重点人员常态化摸排。发现境外及疫情地区入龙人员有隐瞒境外旅居史或未按要求采取防控措施的,应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或公安机关报告。凡涉嫌故意隐瞒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继续严格执行龙陵县指挥部第11号、12号通告,依法严厉打击惩处跨境违法犯罪。对在边境疫情防控紧要时期仍存有侥幸心理、贪图个人利益,置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继续帮助、组织、指引、带路、运送、参与、窝藏、包庇、纵容偷渡的“偷引带人员”,一律从快、从严、从重进行惩戒处罚。
龙陵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