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04_A/2017-0905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17-09-05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经龙陵县财政局汇总,县人民政府审定,龙陵县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如下:
2016年龙陵县“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为2030.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38.9万元,下降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8万元,减少0.5万元,下降5.88%;公务接待费1174万元,减少311.2万元,下降20.9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48.4万元,减少27.2万元,下降3.11%。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的《龙陵县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了全县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总规模及分项数额比上年只减不增。
附件:1.龙陵县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2.龙陵县“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附件1:
龙陵县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5年决算数 |
2016年决算数 |
2016年决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合 计 |
2369.3 |
2030.4 |
-338.9 |
-14.3% |
1、因公出国(境)费 |
8.5 |
8 |
-0.5 |
-5.88% |
2、公务接待费 |
1485.2 |
1174 |
-311.2 |
-20.95% |
3、公务用车费 |
875.6 |
848.4 |
-27.2 |
-3.11%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25.7 |
8.6 |
-17.1 |
-66.54% |
(2)公务用车运行费 |
849.9 |
839.8 |
-10.1 |
-1.19% |
附件2:
龙陵县“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龙陵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全县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三、2016年使用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预算部门均纳入统计范围。龙陵县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在龙陵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与部门决算一同公开,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与部门直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