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20240417-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4-04-17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机构情况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是一级预算行政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治维稳室、禁毒协调室、执法监督室、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县法学会。
2.主要职能
一是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龙陵、法治龙陵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二是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社会稳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四是协调指导督查维稳处突事务,维护安全;五是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相关决策部署,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六是指导协调全县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全县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七是监督和支持全县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全县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八是指导推动全县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县法学会指导县法学会工作;九是完成市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3.年末人员情况
政法委年末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7人;2023年实有在职人员20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县委政法委2023年工作要点》,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开展全县政法工作,整理归纳出2023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收入合计4688.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8.00万元,国防支出230.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0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7.53万元,其他支出3820.84万元。
2023年支出合计4689.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60万元,占总支出的8.65%;项目支出4284.21万元,占总支出的91.35%。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办法的通知》(龙财预〔2021〕48号),县委政法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通过单位履行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综合性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准备阶段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办法的通知》(龙财预〔2021〕48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龙财绩〔2024〕1号)的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结合部门职责职能,设定工作目标,根据工作目标预算部门经费,收入4688.30万元,支出4689.8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0.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8.30万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19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815.84万元,资本性支出191.89万元,保障政法委干部职工工资、单位正常的运转以及部分工程款。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严格预算执行,按照县财政要求有计划完成资金支付,进一步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编制、申报、管理预算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预算管理公开化。规范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实现了资产管理信息化。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3年,在市委政法委的关心指导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委政法委团结带领全县政法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工作安排,以政治机关巩固年、平安龙陵提升年、法治龙陵加强年、基层基础深化年、示范创建拓展年“五个建设年”为抓手,以总体安全为底线,在防风化险上实现新突破,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龙陵、法治龙陵,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2023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综合满意率全市排名第一。
(四)效果情况分析
一是推进平安龙陵、法治龙陵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二是指导协调全县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三是监督和支持全县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四是指导推动全县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根据龙财行〔2023〕2号边防基础设施普查工作补助经费8万元,用于支付办公电脑及办公耗材;龙财行〔2023〕4号2023年春节慰问专项资金4万元,用于支付办公费用;龙财行〔2023〕71号综治维稳(含平安建设工作)经费48.81万元,用于支付办公经费;龙财行〔2023〕71号法学会工作经费2.295万元,用于支付法学会日常工作费用。
我单位结合部门预算申报、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对比分析及项目开展的自评情况,2023年度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94.74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绩效评价数据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水平。二是制定详细的绩效评价数据,便于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一)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责任目标考核中。
(二)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项目经费执行情况。
(三)落实资金监管。我委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四)按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绩效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项目支出等绩效目标设定工作,科学合理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