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2023-00000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3-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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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3〕2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4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71号)的要求,龙陵县财政局于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4月30日对龙陵县2022年财政管理进行了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龙陵县县情
龙陵位于云南西部边陲,地处高黎贡山南麓的怒江、龙川江之间,有国土面积2794平方公里,国境线长19.71公里,山区面积占98%。全县辖5镇5乡、5个城市社区、116个村民委员会,居住着汉、傈僳、彝、傣、阿昌等23个民族,2022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30.6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2.02万人,华人华侨12万余人分布在2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云南省著名的侨乡之一。龙陵是一个多元文化交融的地方,境内抗战文化、黄龙玉文化、温泉养生文化、民族民间文化、侨乡文化交相辉映。龙陵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滇西抗战的主战场,是中国黄龙玉原产地,是中国紫皮石斛之乡。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县城”“云南省美丽县城”“云南省文明城市”“云南省园林县城”“云南省双拥模范县”“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等荣誉称号。
2022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4.09亿元,增长8.2%,增速全市第一;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41.51亿元,增长4.7%;实现第二产业增加值68.58亿元,增长13.6%,增速全市第一;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44.0亿元,增长3.9%,增速全市第一;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6.94亿元,增长20.2%,增速全市第一;实现财政总收入13.9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2亿元,增长7.6%;实现财政总支出34.1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19亿元,增长17.6%;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97亿元,增长4.9%;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11.78亿元、103.24亿元,分别增长5.4%、12.5%;实现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50元、14834元,分别增长2.5%、6.6%。绿色硅为代表的工业是县域经济的主要产业支撑,规上工业总产值200亿元,其中绿色硅产值164.7亿元,占全市的45%。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机构情况。2022年独立核算机构134个,与上年133个相比,增加1户,其中:新增独立核算机构1个龙陵县红十字会,原因为龙陵县红十字会2022年从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分离出来独立核算。
龙陵县独立编制机构数342个,较上年339个相比,增加3个:其中,事业机构新增3个:龙陵县司法局新增龙陵县行政复议服务中心;龙陵县红十字会从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分离出来,列为独立编制机构;龙陵县镇安镇水管站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分离出来,列为独立编制机构。
2.人员情况:2022年部门决算在职实有人数为6545人,同比上年6581人,减少36人。主要为:在职人员减少36人,新进人员增157人,调入人员增210人,退伍军人安置1人,调出人员减247人,退休人员减138人,在职死亡减6人,辞退(辞职)13人。
(三)2022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
1.以“提质量”为重点,坚持依法综合抓征管,在增加财政收入总量上下功夫。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克服普惠性和结构性减税带来的各种压力与挑战,不断探索财源建设的有效途径,深挖潜在税源、开发增量税源、统管存量税源,努力形成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的良性互促。认真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全力支持县域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坚持依法治税,不断加强财政收入预算管理,在强化重点管控的同时,收好零散税种,促进财政收入规模、增幅和质量同步提升。
2.以“强保障”为核心,坚持有保有压调结构,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上下功夫。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刚性和非重点项目支出。围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打紧预算盘子、盘活存量、加大专项资金统筹力度,大力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和中央、省、市专项资金,集中财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通过融资担保、产业基金、PPP模式等撬动、带动、吸引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着力破解重大项目资金瓶颈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3.以“补短板”为基础,坚持为民理财惠民生,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坚持财政预算优先保障和新增财力优先倾斜原则,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围绕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持续加大民生方面投入,全力支持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严格落实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投入力度,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环境改善。
4.以“促规范”为抓手,坚持创新发展促改革,在构建现代财政制度上下功夫。继续完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的有机衔接,统筹各项收入,保障财政支出,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监督,硬化预算约束,依法进行预算调剂。拓展公开范围、内容和渠道,推动预算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培训使用,助推财政服务提质增效。明晰采购主体职责,完善交易规则,强化监督管理,加快形成现代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产预算体系和报告制度,有效利用和盘活政府资源,提升资产管理效益。
二、财政收支完成及平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2022年完成财政总收入139546万元,同比增收2883万元,增长2.1%,完成年初预算的97.8%。其中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同比增收4919万元,增长7.6%;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1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同比增支46607万元,增长17.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及平衡情况
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2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1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817万元,新增专项债券600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300万元,调入资金3627万元,收入合计53154万元;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408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300万元,上解支出639万元,调出资金9036万元,支出合计40383万元,年终结转12737万元,支出总计5296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及平衡情况
完成国有资本经营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万元,收入合计7万元;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万元,支出合计7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及平衡情况
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764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316万元,上年结余32279万元,收入合计133244万元;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6825万元,上解支出20724万元,支出合计8754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5695万元,支出总计133244万元。
三、财政整体支出情况
(一)整体支出情况
龙陵县2022年全年部门收入261304万元,2021年收入225611万元,较上年增加35751万元,增加15.85%;2022年支出271534万元,2021年支出230446万元,较上年增加40859万元,增加17.73%;2022年结转结余14166万元,2021年结转结余20501万元,较上年减少6335万元,减少30.9%。
1.按资金来源来分: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225813万元,较上年度增33060万元,占收入总数的86.4%;事业收入34593万元,较上年度增3635万元,占收入总数的13.24%;其他收入898万元,较上年度减944万元,占收入总数的0.36%;财政拨款支出235907万元,较上年度增37626万元,占支出总数的86.95%;其他支出35398万元,较上年度增3233万元,占支出总数的13.05%;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788万元,较上年度减10043万元,占结余总数的26.74%,其他拨款结转结余10378万元,较上年度增3708万元,占结余总数的73.26%。
按支出性质:2022年,全县基本支出141620万元,占支出总数的52.12%;项目支出129914万元,占支出总数的47.88%。工资福利支出103248万元,占支出总数的38.06%;商品和服务支出51586万元,占支出总数的19.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100万元,占支出总数的13.67%;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835万元,占支出总数的0.31%;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2425万元,占支出总数的4.58%;资本性支出63112万元,占支出总数的23.26%;对企业的补助2998万元,占支出总数的1.11%。
2022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408万元,较上年减少56万元,下降3.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99万元,较上年增加8万元,增加0.99%;公务接待费609万元,较上年减少64万元,下降9.49%。
会议费208.26万元,较上年增加0.34万元,上升0.16%;上升原因是:一是我县各单位本年度严格履行中央八项规定,开源节流,实行简政放权,必要时才举办会议,二是2022年在支出时严格执行按照资金支出用途使用部门经济分类类别。培训费383万元,较上年增加90万元,上升30.72%,上升原因是:一是2022年在支出时严格执行按照资金支出用途使用部门经济分类;二是2022年受疫情防控全面解封政策影响,我县外出和集中培训次数及人数较上年增加。
(二)整体收支预决算对比情况
2022年部门决算收入年初预算数总计130884万元,收入决算数总计285901万元,差异率118.44%。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数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年初决算数24596万元,差异率100%;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130884万元,本年收入决算数261304万元,差异率99.65%,差异原因为年初预算数未将上级专款、事业收入及分同级非同级财政补助的其他收入列入年初预算。
2022年部门决算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130884万元,本年支出决算数271534万元,差异率107.29%。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112292万元,基本支出决算141620万元,差异率25.91%;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18592万元,项目支出年初决算数129914万元,差异率598.76%。差异原因为年初未将上级专款支出、部分项目支出等列入年初预算。
四、财政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一)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4号);
3.《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71号);
4.《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3〕2号);
5.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乡镇财政体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6.龙陵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龙陵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财预〔2017〕266号)
7.龙陵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龙陵县县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龙财预〔2017〕268号)
8.其他相关依据文件: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二)绩效自评方法
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以定量评价为主、定性评价为辅、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主要评价方法为:
1.审阅自评。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71号)的要求,依据决算报表,财政整体运行情况进行自评。
2.建立自评体系。参照2016年整体支出县级自评与中介再评价成果,结合实际修改完善评价体系。主要是分析各级指标评价数据是否可取、评价依据是否充分,评价结果是否客观、合理。
3.对照评价体系逐项评价。做到评价可量化,有依据,有结果。
4.分析汇报。绩效自评按有关程序和方法完成初稿后,由县财政局局务会讨论分析,主要分析报告初稿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施了必要的评价程序;指标体系是否科学合理,评价依据是否充分,扣分原因分析是否恰当,问题分析是否透彻,数据是否准确可靠;评价结论是否客观,建议是否恰当等。
(三)自评指标体系
本次自评指标体系设计了投入、过程、效果3个一级指标,在此基础上,根据龙陵县财政整体特性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预算安排、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满意度7个二级指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解了30个三级指标。
1.投入:主要考核龙陵县“三保”投入情况、在职人员是否控制在编制人数范围内、“三公经费”是否减少、重点领域投入情况等内容。
2.过程:主要考核龙陵县财政在预算执行、管理两方面的内容,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绩效自评。
3.效果:反映财政整体支出达到的效果,包括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最终得分由各项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到。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评价指标设置情况见附件。
五、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自评概述
县财政局在2023年3月成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组,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绩效股、预算股、国库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71号)的规定,在2023年4月30日完成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论
本次龙陵县2022年度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81分,评价等级为“良”,具体得分情况如下表:
序号 | 一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基准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01 | 投入 | 预算安排 | 21 | 20 | 95.24% |
02 | 产出 | 预算执行 | 24 | 19.5 | 81.25% |
03 | 预算管理 | 25 | 18.5 | 74.00% | |
04 | 效果 | 经济效益 | 12 | 6 | 50.00% |
05 | 社会效益 | 8 | 7 | 87.50% | |
06 | 生态效益 | 4 | 4 | 100.00% | |
07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6 | 6 | 100.00% | |
08 | 合计 | 100 | 81 |
全县2022年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81分,自评等级全县2022年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81分,自评等级为“良”,自评综合结论是:2022年坚持“统筹全局、量财办事、突出重点”的原则,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用财顺序,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扎实抓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始终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科学安排财政支出,保证财政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六、绩效自评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此项总分21分,自评得分20分,得分率95.24%。
1.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三方面做到应保尽保,努力改善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员67455人次,工资全部纳入统发,应发67455万元,实发67455万元,保障率100%。保运转支出应保障数为141054万元,实际保障数14105万元,保障率为100%。2022年民生支出258125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11929万元,支出占比82.75%。
2.“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到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773万元,年终决算数为1408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3.1%,严格按照省级标准控制在3%以上。
3.2022年重点领域投入126815万元, 较2021年121738万元,增5077万元,增幅4.17%。
4.有效控制人员规模。2022年度在职人员6545人,机构编制数6679人,控制率97.99%。
(二)过程情况分析
此项总分49分,自评得分38分,得分率77.55%。我县财政整体支出能够按照整体预算批复执行,预算管理方面较为规范,但受“营改增”、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优惠,疫情等影响,税收有所下降。
1.预算执行情况
一是收入完成情况。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数69234万元,预算数68200万元,收入完成率101.52%。具体收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项目 | 预算数 | 执行数 | 完成率 |
101 | 一、税收收入 | 55,000 | 55,726 | 101.32% |
10101 | 增值税 | 33,675 | 32148 | 95.47% |
10104 | 企业所得税 | 3,000 | 2859 | 95.30% |
10106 | 个人所得税 | 368 | 360 | 97.83% |
10107 | 资源税 | 2,300 | 2171 | 94.39% |
1010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00 | 2206 | 110.30% |
10110 | 房产税 | 1,800 | 1944 | 108.00% |
10111 | 印花税 | 740 | 1017 | 137.43% |
10112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000 | 952 | 95.20% |
10113 | 土地增值税 | 2,000 | 3444 | 172.20% |
10114 | 车船税 | 800 | 839 | 104.88% |
10118 | 耕地占用税 | 490 | 117 | 23.88% |
10119 | 契税 | 1,500 | 2143 | 142.87% |
10120 | 烟叶税 | 5,000 | 5211 | 104.22% |
10121 | 环境保护税 | 327 | 315 | 96.33% |
103 | 二、非税收入 | 13200 | 13508 | 102.33% |
10302 | 专项收入 | 3000 | 2945 | 98.17% |
10304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2300 | 2685 | 116.74% |
10305 | 罚没收入 | 3200 | 2877 | 89.91% |
10307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1500 | 3407 | 227.13% |
10309 |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3200 | 1594 | 49.81 |
10399 | 其他收入 | 11 | ||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68,200 | 69234 | 101.52% |
本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数311929元,预算数290000万元,支出完成率107.56%。具体支出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预算数 | 执行数 | 执行率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8952 | 22229 | 76.78% |
203 | 国防支出 | 590 | 563 | 95.42%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8774 | 11565 | 131.81% |
205 | 教育支出 | 61551 | 58244 | 94.63% |
206 | 科学技术支出 | 410 | 544 | 132.68% |
207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1742 | 3288 | 188.75%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169 | 45548 | 116.29%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4480 | 39453 | 161.16%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4453 | 5847 | 131.30%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24776 | 32616 | 131.64% |
213 | 农林水支出 | 63265 | 58272 | 92.11% |
214 | 交通运输支出 | 2911 | 8200 | 281.69% |
215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5255 | 1952 | 37.15% |
216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638 | 367 | 57.52% |
217 | 金融支出 | 461 | 0 | |
220 |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1977 | 1631 | 82.50%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085 | 7550 | 148.48% |
222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175 | 293 | 167.43% |
224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3652 | 2395 | 65.58% |
227 | 预备费 | 1000 | ||
232 | 债务付息支出 | 8681 | 8298 | 95.59% |
233 |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17 | 47 | 276.47% |
229 | 其他支出 | 1986 | 3027 | 152.42% |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290000 | 311929 | 107.56% |
三是预算执行进度。从3、6、9、12月支出看,支出预算具有及时性和均衡性,具体见下表:
支出进度统计表
时间节点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得分 |
一般公共预算 | 28.33% | 54.47% | 83.2% | 107.56% | 3.2 |
政府性基金 | 15.66% | 21.87% | 36.2% | 49.04% | 2.7 |
四是严格控制资金结转率。本年度结转资金总额707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1929万元,资金结转率22.67%。上年结转率为26.42%,结转变动率为-3.75%。
五是“三公经费”压减到位。本年度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408万元,上年支出1464万元,减少56万元,压减率3.83%。
六是“三保”责任落实到位。保工资严格执行中央和省规定的工资、津补贴政策,确保各项工资性支出及时足额兑现;保运转按勤俭节约、合理保障、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原则,合理确定本地区运转经费标准;保基本民生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有关民生政策规定的保障和标准执行,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2.预算管理情况
一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到位。我县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债务还本付息纳入预算管理并按是对当期政府债务进行公开。2022年末一般债务余额243587.5万元,加权平均年限6.96年,一般公共预算可偿债财力80625万元,一般债务率43.41%;政府性基金余额246300万元,政府性基金可偿债财力43445万元,加权平均年限12.11年,专项债务率46.81%。对债务规模和债务风险的控制有效,一般债和专项债债务率均在警界线以下,风险可控。
二是财政资金统筹管理到位。本年对下一般转移支出9751万元,变动率-1.37%。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9312万元,占基金总收入53120万元的17.5%。政府性基金结转12737万元,结转率23.9%。
三是乡镇财政管理到位。龙陵县2020年10个乡镇均建立完善的乡镇财政管理制度;各乡镇税收收入较人代会确定的预期目标均超额完成;各乡镇均编制了预决算草案并报乡镇人大审议。
四是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到位。2022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68个(含补助类项目8个)。截至2022年底完工32个,完工率47.1%,支付资金3792.87万元。已完工项目全部按项目计划实施,满足绩效目标。未完工项目主要原因为:一是因雨季较长,影响部分项目正常施工;二是部分项目计划下达后,因招投标等前期工作较长,项目开工晚;三是项目资金保障不到位,影响项目施工进度。
五是预决算公开全面规范。龙陵县2021年地方政府预决算应公开11家,实际公开11家;部门预算应公开一级预算单位55个,乡镇10个,实际公开一级预算单位55个,乡镇10个;2021年部门决算应公开部门55个,实际公开55个,公开率均为100%。
(三)效果情况分析
此项总分30分,评价得分23分,得分率76.67%。
1.财政收入质量有所提高。2022年度税收557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234万元的80.49%。
2.人均收入稳步提高,经济发展良好。202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50元,上年度34286元,变动率2.5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34元,上年13914元,变动率6.61%;人均生产总值57495元,上年51233元,变动9.6%。
3.社会效益明显,具体体现如下:
一是教育事业发展稳定,学龄儿童入学率99.96%,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6.81%。
二是就业形式良好,城镇登记失业率4%,与上年持平。
三是医疗事业发展稳定,2022年度卫生机构数17个,村级医疗点121个,与上年持平;医疗卫生床位数1393个,较上年1389增4个;农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1562个。
4.生态效益明显。2022年全年城市空气优良以上质量达标率99.4%,较2021年99.2%上升0.02各百分点,空气质量有所改善;本年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61平方米,上年10.63平方米,变动率33.4%。
5.社会公众满意度高。本次自评共发放社会公众调查问卷200份,其中沿边居民生活补助100份,社会救助100份,得92.14分;发放行政事业单位调查问卷100份,得92.52分。按社会公众占比60%,行政事业人员占比40%计算,综合得分92.29分。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着力抓财源促发展,增强保障能力。一是助企纾困,全面落实减税退税降费政策。充分释放减税退税降费政策红利,确保各项政策直达快享,增强市场主体活力。2022年累计为企业减税退税降费44621万元,助推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涵养财源扩财力。二是综合治税,抓好收入组织工作。提高税源管控精准度,狠抓税收征管,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全县财政收入持续保持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良好势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23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4919万元,增长7.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占比80.5%。三是抢抓机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22年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54132万元(专项资金150565万元),同比增加24675万元,增长10.8%。四是优化营商环境。健全政府采购监督制约机制,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2022年,全县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2065万元,其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561万元,占89.4%。积极搭建“政银企”平台,开展金融支持中小企业专项行动,提高惠企政策的知晓率,扩大金融产品和服务覆盖面,达成意向签约5700万元。
(二)着力调结构惠民生,兜实“三保”底线。一是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切实扛起“三保”责任,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2022年保民生支出48714万元,保工资支出100409万元,保运转支出14011万元。二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用裕民。强化预算执行,严格控制会议经费、培训费及“三公”经费,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农林水、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支出2090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7.0%。三是坚持以收定支,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教育支出58244万元,其中:拨付教育公用经费3437万元,拨付学生资助经费13570万元。加快社会保障资金支出进度。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支出45548万元,其中:拨付最低生活保障资金7153万元,拨付特困人员供养1715万元,临时救助304万元,孤儿救助资金支出148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458万元,有效兜住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底线。足额分配下达疫情防控资金,全年累计下达各级财政安排疫情防控资金3351万元。
(三)着力抓监管促改革,提升理财效果。一是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改革全面推开。单位资金预算指标核算改革工作于2022年1月正式全面推开,管理效能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全县共下达单位资金预算指标1169条,涉及指标金额3265.7万元,支付并清算2902.5万元。二是全力做好直达资金拨付及监控工作。将中央下达的资金及时录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及时分配下达直达资金,共拨付81977.6万元,预警监控0笔,有效防范和控制了财政资金支付风险,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三是深入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在全县10个乡镇及13个部门开展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加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2022年,全县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财政补贴资金6476万元。四是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对全县2022年度预算及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完整性、及时性、细化程度和公开形式进行全面检查,严把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关,公开率达100%。五是切实发挥会计监督职能。按“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抽取3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重点对单位会计核算真实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性以及内控制度等进行检查,切实提高单位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水平,促进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六是积极落实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将代理记账行业申报手续审核审批办结服务窗口前移,开展指导和督促代理记账机构备案,目前全县9户代理记账机构备案均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机构账号类型调整”功能,完成电子网络版与书本式纸质版一致的备案工作。
(四)着力抓衔接强整合,助力乡村振兴。一是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点,编制完成《龙陵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方案》,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7164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公共服务、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二是支持边境小康村建设。按照省级资金统筹原则,将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涉及的6个方面30项建设内容的资金,通过统筹整合用于保障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截至目前,共统筹整合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资金20636万元。
(五)着力化债务防风险,打牢运行基础。一是妥善化解政府债务。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方针妥善化解债务,杜绝新增政府隐性债务。2022年,全县政府债务余额49074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44443万元,专项债券余额2463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6000万元,专项用于云南龙陵产业园区绿色低碳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规范公司经营行为;开展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违规放贷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涉非涉稳排查,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风险排查化解工作;广泛开展金融知识宣传,不断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三是组织行政企事业单位对全县国有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盘活。截至目前,初步完成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工作,清查范围包括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及特许经营权,形成资产资源盘活台账清单,全县资产资源预估值共计302.54亿元。四是抓国企改革构建国有资本运营新格局。围绕实体、融资、化债三个板块职责定位重组整合资产,以管理体制革新为动力,以做实做优重点国有企业、确保持久平稳运行为目的,对国企进行调整重组和资源优化配置,目前已完成全部国有企业清产审计工作,实体板块、融资板块、化债板块整合工作有序推进。
八、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财政保障压力持续加大,收支矛盾更加凸显。全县财源结构单一,财政增收基础薄弱,落实留抵退税等大规模组合式税费减免政策后,短期内形成政策性减收,但各领域对财政资金的需求呈增长态势,财政预算平衡难度空前。
(二)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预算绩效管理的“最后一公里”还没有完全打通,参与绩效评价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能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防范和化解各类债务任务艰巨。全县各类债务进入偿债高峰期,统筹还本付息压力巨大,资金调度困难,债务风险逐步向财政风险转化。
附件:2022年龙陵县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及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