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2021-0712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1-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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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4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71号)的要求,龙陵县财政局于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7月9日对龙陵县2020年财政管理进行了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龙陵县县情
龙陵县地处保山、德宏、临沧三州市七县区结合部,与缅甸隔江相望,有国土面积2884平方公里,国境线长19.71千米。全县辖5镇5乡、5个城市社区、46个农村社区、70个村委会,居住着汉、傈僳、彝、傣、阿昌等23个民族。2020年末全县总人口30.58万人,少数民族人口1.99万人,占总人口的6.5%。全县山区面积占98%,县内生态环境良好,森林覆盖率达70.08%,年均降雨量2100毫米。龙陵是一个多元文化交融的地方,境内抗战文化、黄龙玉文化、温泉养生文化、民族民间文化、侨乡文化交相辉映,龙陵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滇西抗战的主战场,是连接南亚东南亚国家的陆路交通枢纽,是云南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2020年,实现县内生产总值122亿元,增长5.7%;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3亿元,下降9.1%;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01.77亿元、83亿元;实现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455元、12626元,分别增长3.2%、7.4%。
龙陵于1994年被确定为国家级贫困县,2012年被确定为新阶段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县共有80个贫困村(其中深度贫困村21个),建档立卡人口15737户64539人。全县2018年实现脱贫摘帽。截至目前,现行标准下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贫困户全部脱贫退出,贫困发生率动态清零。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机构情况。龙陵县2020年独立核算机构223个,与上年229个相比,减少6户,其中:新增独立核算机构1个,龙陵县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减少机构7个,龙陵县教师进修学校、龙陵县农产品检测站、龙陵县农业技术推广所、龙陵县茶叶技术推广站、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龙陵县分校、云南省龙陵县农机化学校、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2.人员情况:2020年龙陵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员7107人(其中行政人员195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29人,非参公事业单位5017人,离休人员9人),同比上年7112人,减少5人,新进人员增263人,调入人员增254人,机构合并增24人,退伍军人安置5人,调出人员减378人,退休人员减154人,离休人员减1人,在职死亡减7人,辞退(辞职)11人。
(三)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
1.抓收入争资金,集聚财力服务发展。一是全力组织收入。把组织收入作为核心职能,克服经济增长放缓和疫情冲击等不利因素,积极主动作为、强化征管,做到应收尽收。1—12月,完成全口径税收收入76930万元,同比增收17271万元,增长28.9%;完成全口径非税收入62794万元,同比增收4052万元,增长6.9%。二是积极向上争取新增债券和各类补助资金。1—12月,争取到专项债券资金91100万元,争取到抗疫特别国债18968万元,争取到各级财政无偿补助资金234817万元。三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1—12月,清理国库历年预算内暂存资金12960万元,收回2018年额度结余1130万元,收回历年指标结转结余4500万元,收回财政各类借款850万元。
2.稳企业促发展,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核实使用范围和企业类型,直接减免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负担,做到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同时简化办事流程,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1—12月,为企业减负8000万元。二是全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搭建“政银企”沟通交流平台,组织召开项目对接和金融政策培训会,畅通银企信息渠道。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作用。1—12月,龙陵县誊达融资担保公司全年担保26笔,担保金额1.47亿元,缓收担保费195.26万元。引导金融机构用好政策工具,落实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年末,全县金融机构贷款余额83亿元,同比增加15.58亿元,增长23.1%,其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21亿元。
3.兜底线优结构,加大力度保民生。一是狠抓政策落实,保居民就业。紧盯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二是严纪律过紧日子,促基层运转。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将有限的财力优先保障基层运转。三是惠企业真抓实干,保民生精准施策。用好金融政策,助力企业发展。聚焦民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1—12月,共计安排各级财政民生资金支出254322万元。
4.严管理抓落实,民生支出保障有力。一是规范社保资金专户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规定》,将应专储的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及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储金额累计39796万元,专储率100%。二是优先保障疫情防控支出。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及时保障疫情防控资金投入,优先保障一线疫情防控支出需求。1—12月,统筹各级财政资金23714.19万元专项用于疫情防控。三是加大惠民资金保障力度。1—12月,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支出46776万元,完成预算的124.47%,较上年同期增31.49%,重点保障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就业、抚恤、社会福利、财政对养老保险补助、离退休人员等经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40846万元,完成预算的120.8%,较上年同期增24.23%,重点保障了公共卫生、医疗保障,医疗卫生机构等经费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890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63060万元,增长2.43倍。
5.重实效严监督,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一是强化涉农资金保障。龙陵县2020年初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1499.01万元,中期方案调整为25621.71万元,年末实际整合并下达25591.71万元,下达率100%。其中,专项资金11865万元,整合其他财政涉农资金13726.71万元。全力做好脱贫攻坚资金保障,着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强化直达资金监管。1—12月,共收到直达资金指标62732.82万元,实际收到市级直达资金调拨41732.58万元,累计拨付40803.92万元,到位拨付率97.8%,三是做好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工作。1—12月,预算内财政授权支付总数41078笔,金额131660.27万元。预警监控1646笔,金额13786.22万元,占财政授权支付总数的4.01%,占金额比例的10.47%,有效防范和控制了财政资金支付风险,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
6.强改革提绩效,财政管理提质增效。一是全面推开云南省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系统。2020年,全县119个独立核算单位,222个账套,全部上线运行,全面提升我县政府会计管理水平。二是扎实开展预决算公开。全县56个行政事业单位将年度部门预算、决算及1项政府预算全部公开,公开率100%。集中对预决算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规范程度、细化程度进行核查,保证了我县预决算公开及时、口径统一、完整规范。三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内部管理,打造“阳光政府”。1—12月,共完成物资、服务各类交易306批次,完成单位申报采购预算资金15278.91万元,实际采购资金14858.30万元(货物类10551.19万元,服务类4307.11万元),节约资金420.61万元,综合节约率2.75%。四是加快国资国企改革,着力构建国资运营、监管和国企发展新模式,积极推进县属国有公司实体化、市场化,整合资源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着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打造有支撑力的企业集团。县级国企改革方案已形成初稿。五是积极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合理制订还款计划,成立化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金融机构及债权人的沟通协调,开展债务延期工作,实施分期支付,错开债务还款高峰,缓解债务压力。
二、财政收支完成及平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及平衡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2020年完成财政总收入98450万元,同比增收6179万元,增长6.7%,完成年初预算的95.82%。其中: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335万元,同比减收5936万元,下降9.09%,完成年初预算的86.43%;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6%,同比减支18631万元,下降5.73%。
2.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3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4817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和其他资金3477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6万元,上年结余52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5700万元,收入合计3553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37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83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57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万元,支出合计34891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451万元(专款结转下年支出)。
3.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14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481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5700万元,乡镇上解收入5618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和其他资金3477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6万元,上年结余529万元,收入合计3477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842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5700万元,补助乡镇支出40375万元,上解支出1683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万元,支出合计34134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451万元(专款结转下年支出)。
4.乡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1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375万元,收入合计535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947万元,上解支出5618万元,支出合计53565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及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405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000万元,上年结余3323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91100万元,收入合计15596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18578万元(含91100万元的债券资金),上解支出4000万元,调出资金16181万元,支出合计13875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7204万元(专款结转下年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及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2万元,上年结转1万元,收入合计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及平衡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7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3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1%。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102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362万元,上年结余40689万元,收入合计12807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3224万元,上解支出50551万元,支出合计10377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4302万元。
三、财政整体支出情况
(一)整体支出情况。龙陵县2020年全年部门收入364395万元,2019年收入213617万元,较上年增加150778万元,增加70.58%;2020年支出315017万元,2019年支出233446万元,较上年增加81571万元,增加34.94%;2020年结余56120万元,2019年结余7823万元,较上年增加48297万元,增加617.4%。
按资金来源来分: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332414万元,较上年度增157333万元,占收入总数的91%;事业收入24647万元,较上年度减1447万元,占收入总数的7%;其他收入7334万元,较上年度减5107万元,占收入总数的2%;财政拨款支出283701万元,较上年度增86971万元,占支出总数的90.06%;其他支出31316万元,较上年度减5400万元,占支出总数的9.94%;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55296万元,较上年度增47477万元,占结余总数的98.53%,其他拨款结转结余824万元,较上年度增,820万元,占结余总数的1.47%。
按支出性质:全县基本支出132571万元,占支出总数的42.08%;项目支出182446万元,占支出总数的57.92%。工资福利支出89760万元,占支出总数的28.49%;商品和服务支出47930万元,占支出总数的15.2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544万元,占支出总数的12.24%;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263万元,占支出总数的0.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9437万元,占支出总数的3%;资本性支出123283万元,占支出总数的39.14%;对企业的补助4801万元,占支出总数的1.52%。
龙陵县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1474万元,较上年减少180万元,下降1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9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加16.5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27万元,较上年减少28万元,减少3.66%;公务接待费737万元,较上年减少154万元,下降17.28%。
(二)整体收支预决算对比情况
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20264万元,决算数为364395万元,决算收入数比年初预算收入数大,差异率为203%。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专项资金较多较大,这部分资金没有纳入年初预算数;二是单位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超出预算范围较大的单位主要集中在民政、卫生健康局及医院、中医医院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其中较高差异的单位有:龙陵县民政局差异11666万元、龙陵县人民医院差异21132万元、龙陵县住建局差异16021万元、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差异37714万元、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差异17270万元等。
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0264万元,决算数为315017万元,决算支出数比年初预算支出数大,差异率为161.94%。支出的变动主要与收入项紧密联系,故支出的差异率原因大体与收入一致,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及部门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四、财政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一)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3.《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295号);
4.《云南省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427号);
5.《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4号);
6.《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71号);
7.《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
8.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乡镇财政体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9.龙陵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龙陵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财预〔2017〕266号)
10.龙陵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龙陵县县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龙财预〔2017〕268号)
11.其他相关依据文件: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二)绩效自评方法
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以定量评价为主、定性评价为辅、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主要评价方法为:
1.审阅自评。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71号)的要求,依据决算报表,财政整体运行情况进行自评。
2.建立自评体系。参照2016年整体支出县级自评与中介再评价成果,结合实际修改完善评价体系。主要是分析各级指标评价数据是否可取、评价依据是否充分,评价结果是否客观、合理。
3.对照评价体系逐项评价。做到评价可量化,有依据,有结果。
4.分析汇报。绩效自评按有关程序和方法完成初稿后,由县财政局局务会讨论分析,主要分析报告初稿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施了必要的评价程序;指标体系是否科学合理,评价依据是否充分,扣分原因分析是否恰当,问题分析是否透彻,数据是否准确可靠;评价结论是否客观,建议是否恰当等。
(三)自评指标体系
本次自评指标体系设计了投入、过程、效果3个一级指标,在此基础上,根据龙陵县财政整体特性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预算安排、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满意度7个二级指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解了30个三级指标。
1.投入:主要考核龙陵县“三保”投入情况、在职人员是否控制在编制人数范围内、“三公经费”是否减少、重点领域投入情况等内容。
2.过程:主要考核龙陵县财政在预算执行、管理两方面的内容,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绩效自评。
3.效果:反映财政整体支出达到的效果,包括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最终得分由各项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到。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评价指标设置情况见附件。
五、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自评概述
县财政局在2021年6月成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组,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绩效股、预算股、国库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71号)的规定,在2021年7月9日完成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论
本次龙陵县2020年度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85.4分,评价等级为“良”,具体得分情况如下表:
序号 |
一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基准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01 |
投入 |
预算安排 |
21 |
17.5 |
83.33% |
02 |
产出 |
预算执行 |
24 |
20.4 |
85.00% |
03 |
预算管理 |
25 |
19.5 |
78.00% |
|
04 |
效果 |
经济效益 |
12 |
10 |
83.33% |
05 |
社会效益 |
8 |
8 |
100.00% |
|
06 |
生态效益 |
4 |
4 |
100.00% |
|
07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6 |
6 |
100.00% |
|
08 |
合计 |
100 |
85.4 |
我县2020年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85.4分,自评等级为“良”,自评综合结论是:2020年坚持“统筹全局、量财办事、突出重点”的原则,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用财顺序,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扎实抓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始终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科学安排财政支出,保证财政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六、绩效自评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此项总分21分,自评得分17.5分,得分率83.33%。
1.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三方面做到应保尽保,努力改善民生。2020年度龙陵县保工资支出55844万元,实际保障数55844万元,保障率为100%。保运转支出应保障数为9264万元,实际保障数9264万元,保障率为100%。保民生支出方面:2019年龙陵县民生支出268500万元(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325006万元,民生支出占比82.61%;2020年龙陵县民生支出2543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375万元,民生支出占比83.01%,则民生支出变动率0.4%。
2.“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到位。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626万元,年终决算数为1474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9.35%,严格按照省级标准控制在3%以上。
3.2019年重点领域投入118190万元(其中教育49403,科技335,社保35573,医医疗32879);2020重点领域投入121738万元(其中教育48736,科技544,社保30279,医医疗42179),增3548万元,增幅3%。
4.控编率104.45%。
(二)过程情况分析
此项总分49分,自评得分39.9分,得分率81.43%。我县财政整体支出能够按照整体预算批复执行,预算管理方面较为规范,但受“营改增”、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优惠,疫情等影响,税收明显下降。
1.预算执行情况
一是收入完成情况。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9335万元,预算数为68650万元,收入完成率86.43%。具体收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项目 |
预算数 |
执行数 |
完成率 |
101 |
一、税收收入 |
40,000 |
37,081 |
92.70% |
10101 |
增值税 |
21,300 |
16,452 |
77.24% |
10104 |
企业所得税 |
650 |
1,473 |
226.62% |
10106 |
个人所得税 |
350 |
393 |
112.29% |
10107 |
资源税 |
1,775 |
1,845 |
103.94% |
1010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50 |
1,519 |
98.00% |
10110 |
房产税 |
1,700 |
1,518 |
89.29% |
10111 |
印花税 |
450 |
539 |
119.78% |
10112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800 |
842 |
105.25% |
10113 |
土地增值税 |
1,700 |
2,944 |
173.18% |
10114 |
车船税 |
600 |
716 |
119.33% |
10118 |
耕地占用税 |
1,600 |
1,167 |
72.94% |
10119 |
契税 |
2,525 |
2,298 |
91.01% |
10120 |
烟叶税 |
4,800 |
5,088 |
106.00% |
10121 |
环境保护税 |
200 |
289 |
144.50% |
10199 |
其他税收收入 |
-2 |
||
103 |
二、非税收入 |
28,650 |
22,254 |
77.68% |
10302 |
专项收入 |
3,650 |
2,786 |
76.33% |
10304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1,900 |
4,364 |
229.68% |
10305 |
罚没收入 |
4,000 |
2,654 |
66.35% |
10307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1,000 |
4,889 |
488.90% |
10309 |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18,100 |
7,549 |
41.71% |
10399 |
其他收入 |
12 |
||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68,650 |
59,335 |
86.43% |
二是支出完成情况。本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数306375万元,预算数335000万元,支出完成率91.46%。
三是预算执行进度。从3、6、9、12月支出看,支出预算具有及时性和均衡性,具体见下表:
支出进度统计表
时间节点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得分 |
一般公共预算 |
16.89% |
38.15% |
75.6% |
91.46% |
2.5 |
政府性基金 |
20.96% |
111.75% |
297.9% |
359.93% |
2.9 |
四是严格控制资金结转率。2020年龙陵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年末结转结余6451万元,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支出数为306375万元,结转资金总额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的2.11%。上年结转率为0.16%,结转变动率为1.94%。
五是“三公经费”压减到位。本年度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474万元,上年支出1654万元,减少180万元,压减率-10.88%。
六是“三保”责任落实到位。保工资严格执行中央和省规定的工资、津补贴政策,确保各项工资性支出及时足额兑现;保运转按勤俭节约、合理保障、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原则,合理确定本地区运转经费标准;保基本民生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有关民生政策规定的保障和标准执行,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2.预算管理情况
一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到位。我县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债务还本付息纳入预算管理并按是对当期政府债务进行公开。2020年末一般债务余额245847.5万元,加权平均年限6.94年;专项债券余额228300万元,加权平均年限11.4年。一般公共预算可偿债财力37837万元,一般债务率93.62%;政府性基金可偿债财力23336万元,专项债务率85.82%,对债务规模和债务风险的控制有效,一般债和专项债债务率均在警界线以下,风险可控。
二是财政资金统筹管理到位。本年对下一般转移支出6943万元,占对下转移支付总额47946万元的14.48%,上年为60.88%,变动率-46.4%。国有资本经营调入比例为0,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6181万元,占基金总收入40540万元的27.27%。政府性基金结转率17204万元,结转率42.44%。
三是乡镇财政管理到位。龙陵县2020年10个乡镇均建立完善的乡镇财政管理制度;各乡镇税收收入较人代会确定的预期目标均超额完成;各乡镇均编制了预决算草案并报乡镇人。全年完成收入13190万元。
四是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到位。2020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共涉及项目47个(含补助类6项),总投资10237.52万元,其中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9027万元,群众自筹及整合资金1210.52万元。截至目前完工30个,未完工17个,完工率63.83%。总投资9027万元,支付资金3812.54万元,支付进度42.23%。已完工项目全部按项目计划实施,满足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94.38分。未完工项目主要原因为:①部分项目因政策要求变动,无法满足项目效益,产生项目调整;②受新冠肺炎影响,施工单位复产复工困难,严重影响了项目进度。
我县高度重视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的分配和管理工作,为把资金落到实处,发挥更大实效,根据省财政厅制定的《云南省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2017)》,结合实际,我县制定了《龙陵县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为确保我县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积极协调县直及乡镇相关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和管理,加强对项目单位实施履职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五是预决算公开全面规范。龙陵县2020年地方政府预决算应公开11家,实际公开11家;部门预算应公开一级预算单位55个,乡镇10个,实际公开一级预算单位55个,乡镇10个;2020年部门决算应公开部门123个,实际公开123个,公开率均为100%。
(三)效果情况分析
此项总分30分,评价得分28分,得分率93.33%。
1.财政收入质量有所提高。2020年度税收370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335万元的62.49%,上年税收占比50.03%,较上年增加12.46%。
2.人均收入稳步提高,经济发展良好。202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445元,上年度30480元,变动率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26元,上年11756元,变动率7.4%;人均生产总值44972元,上年36918元,变动21.82%。
3.社会效益明显,具体体现如下:
一是教育事业发展稳定,学龄儿童入学率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5.6%。
二是就业形式良好,城镇登记失业率3.3%,与上年持平。
三是医疗事业发展稳定,2020年度卫生机构数16个,村级医疗点121个,与上年持平;医疗卫生床位数1185个,较上年1135增50个,农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636个,较上年607增29个。
4.生态效益明显。龙陵县2020年全年城市空气优良以上质量达标率99%,以上年持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61平方米,上年10.5平方米,变动率1.05%。
5.社会公众满意度高。本次自评共发放社会公众调查问卷200份,其中沿边居民生活补助100份,社会救助100份,得96.33分;发放行政事业单位调查问卷100份,得96.24分。按社会公众占比60%,行政事业人员占比40%计算,综合得分96.29分。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力兜牢“三保”。在收支矛盾聚集、财政运转困难的情况下,坚持一保工资、二保运转、三保基本民生,统筹合理安排预算支出,坚决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应保尽保。通过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土地出让,缓解“三保”支出压力。
(二)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培植壮大财源。一是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用好债券资金,管好直达资金,支持重点领域补短板项目,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二是按照国家积极财政政策的投资导向和重点,及时搜集信息,做好项目规划,大力争取上级无偿资金支持。三是积极推动及早尽快出售、出让土地、房产,实现资金的“回笼”。
(三)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推进农村改革和乡村建设。一是政策、资金重点向偏远落后地区倾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资金保障。二是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投入保障、农业补贴补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深化改革,逐步构建起覆盖全面、指向明确、重点突出、措施配套、操作简便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精准性、稳定性、实效性。三是加快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投入比例,进一步改进和优化财政支农方式,加大金融支农力度,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 (四)持续强化资金管控,全力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一是优化配置,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三公”经费,确保各项民生支出。二是坚持民生优先。认真落实民生领域的各项政策,确保各项政策标准不折不扣落实。三是硬化预算约束,切实规范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规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以及当年难以支出的预算资金,按规定统筹调整用于其他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减少结转结余。
(五)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确保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后财政支付平稳运行。二是强化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加大整体支出绩效与专项资金绩效公开力度,加快推进绩效评价管理工作。三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着力构建更加符合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特点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律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系。四是围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支持探索国资监管、国资运营和国有企业联动改革,加大战略性市场化重组力度,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调整。
(六)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全力强化政治保障。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振士气,正确履行财政服务于大局、源头治理和反腐倡廉工作职责。二是全面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绩效目标执行动态监控,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切实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不断提高财政政策效能和财政资金效益。
八、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税收增收乏力。龙陵是农业大县,工业、加工业不发达,税源不稳定,对非税收入的依赖较大。
(二)刚性支出增加。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三保”、防疫等刚性支出增加,且脱贫攻坚欠账较多,收支矛盾加剧。
(三)国有资本经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率为零。
附件:2020年龙陵县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及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