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2020-0615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0-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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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1.机构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9〕11号)和《中共龙陵县委 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陵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发〔2019〕5号)精神,设立龙陵县财政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龙陵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龙陵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牌子。
龙陵县财政局设2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综合股、法规税政股、预算股、债务管理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科教文化股、经济建设股(资源环境股)、农业农村股、社会保障股、金融与合作股、会计股、政府采购管理股、财政监督股、资产管理股、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非税收入管理股、金融办综合股。
2.基本职能
龙陵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制度、办法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制度、办法,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制度、办法。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制度。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二)承担全县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全县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龙陵县人民政府委托,向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负责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省、市对龙陵县的转移支付。组织实施和考核预算绩效管理。负责预决算公开。拟订地方财政体制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地区金融运行情况。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产业发展的中短期的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和安全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引导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服务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四)承担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管理职责。组织起草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办法。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根据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
(五)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本级国有资本收益。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制度、办法。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八)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九)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十)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全县各级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国际多边和双边财经合作有关工作,管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赠)款。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拟订全县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二)拟订全县国有资产管理的行政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出资人对县属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管。
(十三)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拟订全县财政绩效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审定全县各预算部门(单位)预算支出的绩效考评目标。起草全县财政绩效评价报告。对全县预算编制提出绩效管理建议。建立绩效评价数据库。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完成有关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年末机构人员情况
2019年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10人。年末在职实有56人,其中:行政43人,工勤4,事业9人。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龙陵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工作要点》,结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财政工作职能职责,整理归纳出2019年龙陵县财政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19年决算本年收入1181.23万元(含政府性基金收入0.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1.23万元(含政府性基金收入0.0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较2018年决算收入1300.10万元,减118.87万元,减9.14%。
2.2019年决算总支出1298.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298.70万元,占总支出100%。基本支出1177.20万元,占总支出90.64%;项目支出121.50万元,占总支出9.36%。较2018年决算总支出1222.94万元,增75.76万元,增6.19%。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我局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局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准备阶段(2019年3月10日——30日)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2019年4月1日——11月30日)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审核。
3.总结阶段(2019年12月1日——31日)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结合部门预算申报与绩效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对比分析,反映出部分科室对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绩效目标设立深入研究不够。
(二)根据局各股室项目股室开展的自评情况,2018年度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各相关股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股室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一)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二)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单位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经费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
(三)落实资金监管。我局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四)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2019年,我局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 ,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2019年县级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