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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gaj-/2018-1130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处置公告信息 发布日期 201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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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公安局无主货物处理公告

 

2018年11月24日,龙陵县公安局治安查缉队在杭瑞高速公路黄草坝加水站路段公开查缉,查获缅甸产“花梨木”锯材、原木四车,合计129.68立方米,具体查获物品如下:
1.号牌为豫HL8731/豫H8Z63挂,货车车厢内查获花梨木32.84立方米;
2.号牌为冀JY8853/冀J0Z81挂,货车车厢内查获花梨木32立方米;
3.号牌为豫LH5996/豫LC839挂,货车车厢内查获花梨木32立方米;
4.号牌为豫RA8162/豫RL753挂,货车车厢内查获花梨木32.84立方米;
以上物品查获现场无货主,承运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来源及运输证明,我局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发布公告。限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我局治安查缉队(地址:龙陵县龙山镇大坪子龙陵县看守所院内,电话:0875-6125886)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未来认领该批货物并接受调查处理的,我局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该批货物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龙陵县公安局
二O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