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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索引号 01526299-4-/2020-0619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项目工作信息 发布日期 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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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发展存在困难问题及建议

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并已成为汽车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推手。而充电桩作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下游的重要一环,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和市场需求驱动下,发展前景也十分广阔。当前,我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处于起步阶段,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完善充电桩基础设施。

一、存在困难

一是电动汽车发展的动力不足。由于全省、全市及全县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较小,总体环境污染问题不突出,因此相关部门暂未制定有利于电动汽车普及和发展的政策。另外,电动汽车续航能力的技术瓶颈尚未突破,性价比偏低,社会舆论对于环境保护的宣传不够,导致大众消费者对电动汽车的消费欲望较低,推动发展电动汽车的动力不足。

二是充电基础设施与电动汽车发展不协调。在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注重车而不注重充电基础设施的问题,有车无桩、有桩无车现象并存。一方面,部分地区电动汽车增长较快,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足;另一方面,由于用户对电动汽车接受度不高以及地方保护等原因,使得电动汽车增长总体低于预期,加上部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不合理,以及设施通用性较差等问题,造成充电基础设施利用率较低。

三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度较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规划、用地、电力等多项前提条件,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多个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在社会停车场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面对众多分散的利益主体,协调难度大。在私人乘用车领域,大量停车位不固定的用户不具备安装条件;对于具备安装条件的用户,存在业主委员会不支持和物业管理企业不配合的现象。此外,由于充电基础设施还涉及公共电网、用户侧电力设施、道路管线等改造,也增加了建设难度。

四是充电服务的成熟商业模式尚未形成。在国内现有城市的公交、出租等特定领域,通过实行燃油对价、峰谷电价、充电服务费等措施,商业模式探索取得一定进展,但仍不具备大范围推广应用的条件。在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共充电服务领域,商业模式探索处于起步阶段,由于电动汽车数量少、设施利用率低、价格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充电服务企业普遍亏损。

五是充电基础设施标准规范体系有待完善。充电基础设施设备接口、通信协议等技术标准亟须完善。已颁布的部分技术标准未严格执行,造成不同品牌的电动汽车与不同厂商的充电基础设施不兼容,充电便利性大大下降。充电基础设施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与充电服务平台的通信协议、结算体系等标准不统一,充电服务平台的服务能力和质量未能满足用户需求。

六是配套支持政策仍需加强。目前省市县均未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配套支持政策,在以往城市建设及相关规划中对充电基础设施考虑不足,对充电基础设施的长期用地政策有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目前充电基础设施财税支持政策与电动汽车支持政策不匹配,对社会资本吸引力不足,对居民区、社会停车场等安装困难的场所协调推动不够。

二、对策建议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充分用好国家和省市对新能源汽车购买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的扶持政策,认真落实好新能源各项奖补政策,为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提供动力。

二是完善项目建设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县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协调服务机制,加强部门、企业之间对建设项目前提条件的联合协商办理制度,以高效、快捷、便利的手续快速推进项目建设。同时明确项目建设、管理主体,建立多方利益主体收益分配意见,为推广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创造有利条件。

三是合理布局充电桩项目建设。现阶段处于新能源汽车推广进程中,目标客户群体比较固定,主要集中在公共交通领域、特定行业领域和部分私家用车,其运行规律、使用习惯、停放地点及时间等方面都具有规律性,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更加贴近用户,满足用户的需求,根据用户使用特点合理布局建设充电桩群。

四是结合实际,从实际出发。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中,我们需要创新性思维,利用有限的资源,去满足用户需求,从用户的角度为提供能源解决方案,从个性化需求逐步过渡到共性化需求,进而搭建起城市充电基础服务网络,在这个过程中,建桩就可以满足用户的需求,其实不需要投入过多的资源进行毫无效率的充电站建设。如受土地因素影响程度小,分布式充电桩群的建设模式在城市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过程中就具备了较强的弹性,可以根据用户需求变化,调整充电桩群的布局,从而提高设备使用率,这也某种程度体现了地方政府新能源推广方案提到的“桩随车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