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19-020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项目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9-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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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落实长效机制,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严防“地条钢”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发生。1月22日,省市督查组在县发改、市场监管局等相关人员的陪同下,深入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对“地条钢”生产、销售以及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指导。
督查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中频炉生产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组认为:龙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县发改、工信、市场监管、安监、环保等相关部门对企业及中频炉、钢材销售和使用监管到位,措施有力;公司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用电、税务等方面情况正常,没有生产“地条钢”的现象存在。督查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做到:一是有中频炉企业、钢材经营以及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管理,做到产品有迹可循;二是政府相关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强监管,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地条钢”生产、销售和使用情况则立即予以取缔和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