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00-6-/2016-0615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帮扶成效 | 发布日期 | 2016-06-15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转发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件的通知》(保贫开发〔2016〕9号)和《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云贫开发〔2016〕10号)文件精神,按“两不愁、三保障”要求,通过“八评法”评议,对不精准的家庭进行剔除;结合省制定的贫困户脱贫销号标准,按照“八有四无一超一受益”进行脱贫退出;按“两不愁、三保障”要求,通过“八评法”评议,对满足建档立卡标准的贫困户进行纳入。我县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后对赵国茂等103户327人不精准户进行剔除,将裴自军等2327户8598人确定为脱贫户,将杨加华等2215户8925人确定为新增建档立卡户,现予以公告(名单附后)。
龙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盖章)
2016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