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00-6/20240115-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 发布日期 | 2024-01-15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宗局、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龙陵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 审定2024 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第一期)的批复》(龙巩固振兴组﹝2024﹞1号),现将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第一期)6843万元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项目主管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县民宗局、县人社局。
二、项目责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县民宗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管理要求:一是各(镇)人民政府,县乡村振兴局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评审,资金、项目实施管理(公示、公告、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项目审计,项目验收,项目信息录入,绩效管理等工作。二是项目由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各(镇)人民政府实施,资金由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各乡(镇)财政所兑付。
附件:龙陵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设投资计划表(第一期)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 6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