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300-6/20230616-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发布日期 2023-06-16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其他
关于下达龙陵县2022-2023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事业计划和加强资金管理的通知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国开办司发〔2015〕10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政策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7〕335号)及《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云教贷〔2017〕2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雨露计划政策的通知》(云开办便笺〔2019〕595号)文件要求,对农村建档立卡已脱贫户及三类监测对象家庭的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进行补助,经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共同研究,并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龙陵县2023年度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事业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条件

(一)扶持对象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对象为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下同)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新成长劳动力。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正式学籍是指学生在教育部中、高等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和人社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的正式学籍。

(二)扶持条件

扶持对象享受扶持政策,应符合以下条件:

1.农村建档立卡已脱贫户及三类监测对象户家庭。是指经精准识别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及三类监测对象户家庭。

2.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建档立卡已脱贫户及三类监测对象户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二、项目投资计划及资金来源

经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330万元,申请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0万元。

三、补助标准

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5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4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所需补助资金从下达到县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足额安排。

四、补助方式

补助方式为直补到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已脱贫户及三类监测对象户家庭,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县教育体育局,由县教育体育局将补助资金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建档立卡已脱贫户及三类监测对象户家庭学生手中,县教育体育局不得再次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乡镇,以杜绝“二次分配”问题的发生。

五、时间要求

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申报、公示、审核、上报等工作,并于2023年7月10日前完成核审,在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严格按照“一卡(折)通”资金兑付到户工作。

六、项目计划投资、资金来源及资金投向

经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330万元,申请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0万元,资金全部用于补助全县农村建档立卡已脱贫户及三类监测对象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家庭。因补助对象人数存在不可制约变动因素,若安排资金有缺口,请教育体育局及时与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沟通,以便再次安排资金;若资金结余,请及时上缴县财政局国库或者结转用于2023年度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

七、资金管理要求

雨露计划项目实施的资金严格按照《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龙陵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云财脱贫组〔2019〕68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的规定管理和执行。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实行财政专户储存、封闭运行、专款专用。财政、乡村振兴部门要认真检查、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项目实施结束后,县教育体育局要做好项目资金的审计工作,并提供县审计局出俱的项目审计报告,加强项目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管理办法实行资金管理,认真做好项目资金凭证的审核、汇总、报签等工作。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至县教育体育局,由县教育体育局将资金兑付到建档立卡已脱贫户或三类监测对象户“一卡通”账户,严格执行资金公示公告制度,在各项目乡(镇)、村进行公示公告。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整理项目档案。

附件1.龙陵县202 年度( 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申请表

2.龙陵县202 年度( 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承诺书

3.龙陵县202 年度( 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象公示表

4.龙陵县202 年度( 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兑现花名册

5.龙陵县202 年度( 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廉政承诺书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龙陵县财政局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