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00-6-/2022-0812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 发布日期 | 2022-08-12 |
文号 | 浏览量 |
勐糯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第五期)的批复》(龙农办发﹝2022﹞6号),现将下达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使用计划(第五期)793万元项目资金计划下达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项目主管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二、项目责任部门:勐糯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管理要求:一是勐糯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评审,资金、项目实施管理(公示、公告、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项目审计,项目验收,项目信息录入,绩效管理等工作。二是项目由勐糯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实施,资金由勐糯镇财政所、县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兑付。
附件:龙陵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建设投资计划表(第五期)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龙陵县财政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