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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300-6-/2021-051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发布日期 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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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扶贫
关于下达民宗局2021第一期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变更计划的通知

镇安、勐糯、龙江乡(镇)人民政府,县民宗局:

根据《龙陵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审定民宗局变更2021年第一期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龙开组〔2021〕5号),现将变更后的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使用计划(第一期)300万元项目资金计划下达你们,请认真抓好项目落实。

一、项目主管部门:县民宗局

二、项目责任部门:镇安、勐糯、龙江乡(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管理要求:一是镇安、勐糯、龙江乡(镇)人民政府,县民宗局,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要求,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评审,资金、项目实施管理(公示、公告、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项目审计,项目验收,项目信息录入,绩效管理等工作。二是项目由镇安、勐糯、龙江乡(镇)人民政府,资金从县财政局直接拨付镇安、勐糯、龙江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财政所负责兑付。

附件:龙陵县民宗局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建设投资计划表(变更后)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龙陵县财政局

2021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