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00-6-/2014-112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 发布日期 | 2014-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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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新、平达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扶贫办《关于下达龙陵县2014年度第一批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计划并拨付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4〕68号)精神,经县扶贫办、财政局研究,并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将2014年度第一批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建设事业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项目和资金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补助规模
今年市级下达我县实施2014年度第一批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2个,项目建设地点为:龙新乡雪山村;平达乡安乐村。项目受益2个乡2个行政村14个村民小组,受益农户461户1853人。项目计划总投资1279.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752.4万元,群众自筹资金327.05万元。
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为:
(一)产业开发
项目计划投资160.5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补助40.1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20.4万元。分项建设计划及投资概算情况为:
1、经济作物
计划种植重楼20亩,种植龙胆草20亩,种植山葵50亩。计划投资79.5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补助19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60.5万元。
2、经济林果
计划中耕抚育泡核桃500亩,4000株。计划投资7.4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补助4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3.4万元。
3、养殖业
新建羊圈600㎡,养殖黄山羊246只,其中成年种公羊14只、能繁母羊232只。计划投资73.6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补助17.1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56.5万元。
(二)基础设施
项目计划投资1036.95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补助114.5万元,整合部门资金752.4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70.05万元。分项建设计划及投资概算情况为:
1、村庄道路
C20硬化村庄道路总长3530m,10674m2,其中:主岔路长2890m,9024m2;入户路长640m, 1650m2。支砌挡墙93道、900m3,修侧沟488m,M7.5浆砌毛石995m3,开挖土方5425m3,回填砂砾石830m3,埋设涵管52m。计划投资188.6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补助88万元,整合部门资金10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90.6万元。
2、人畜饮水
架设人畜饮水管道5.45km,其中DN40镀锌钢管3.2km、DN25镀锌钢管0.25km、DN20镀锌钢管0.25km、DN15镀锌钢管1.75km;新建2m3取水池1个,新建40m3调节池1个。解决296人,48头大牲畜饮人困难。计划投资20.7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补助18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2.7万元。
3、“五小”水利
改扩建安乐村茶叶坝大沟12.1km,其中险段处理8.04km,三面光衬砌(0.8m×0.7m)4.06km。计划投资214.3万元,其中:整合部门资金200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4.3万元。
4、安居工程
建安居房2户,建筑面积200m2。计划投资18.4万元,其中:整合部门资金2.4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6万元。
5、土地复垦
机耕路7条,长15.9 km;排涝除锈沟6条,长2.4 km,支砌灌溉沟渠12条,长25 km,土地平整350亩。计划投资540万元,全部为整合部门资金540万元。
6、改圈
改圈34户,490m2。计划投资12.1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补助1.95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0.15万元。
7、改厕
改厕19户,245 m2。计划投资5.7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补助1.3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4.4万元。
8、庭院硬化
C20砼硬化庭院106户,2520m2。计划投资27.95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补助4.25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23.7万元。
9、改厨
改厨10户,150 m2。计划投资3.7万元,全部为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
10、垃圾收集池
新建垃圾收集池1座,20m3。计划投资1万元,全部为财政补助资金。
11、墙体粉刷
墙体粉刷35户,粉刷面积3200m2。计划投资4.5万元,全部为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
(三)社会事业
新建公共活动场3块,3050m2,其中:C20硬化908m2。回填土方8750m³,浆砌毛石支砌挡墙640m³,新建活动室200㎡,新建篮球场2块。计划投资78.4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补助45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33.4万元。
(四)生态能源建设
改节能灶30户。计划投资3万元,全部为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
(五)其它
建工程标志碑2座。计划投资0.6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补助0.4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0.2万元。
(各乡镇建设规模及资金详见计划表)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乡、村要建立健全项目组织领导机构,自然村成立项目实施小组或自管委员会,明确分管领导和驻场技术员,制定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机构、人员、资金、措施”四到位,形成主要领导挂村亲自抓,分管领导驻点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认真做好项目启动的前期工作,拟定项目实施日程计划,要抓住当前施工的黄金季节,尽快启动实施并加快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建设于2014年11月20日前全部竣工并完成乡级初验,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县级验收,12月20日前提请市级验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要严格执行项目事业计划,不准随意调整和变更项目,如确需要变动,须按程序报批。
三、充分尊重民意,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
要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方针,始终贯穿参与式扶贫工作理念,广泛动员和组织当地干部群众,发挥自力更生和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投工投劳、筹资集料,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要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和尊重群众的意愿,善于采纳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让群众参与项目管理和监督。
四、全面坚持公告公示制,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要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全面建立和完善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认真搞好项目计划、资金补助、物资采购等事前公示和事后公告,增强项目执行过程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对物资采购和技术含量高、难度大、组织项目区群众不能自行完成且须承包给工程队实施的项目,要严格实行竞价、询价和招标、竞标,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不合格施工单位、不合格工程的出现,确保达到项目设计标准和质量要求。
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4〕123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财农〔2002〕72号)要求,认真执行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帐制度、项目验收制度。专项扶贫资金,县级事业计划下达及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廉政承诺书》后,由县财政局根据事业计划将50%的启动资金从县级扶贫资金专户下拨到乡(镇)级扶贫专户,并视工程进展情况,及时拨付后续资金(按5:4:1的比例实行县级报帐拨付)。项目结束后,除预留的质量保证金外,要及时给农户、施工单位和材料供货单位决算拨付资金,不得拖欠。要根据“项目到乡、资金到乡、权力到乡、责任到乡”的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专帐、专户、专人管理,封闭运行,做到“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法人”层层签批,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功效,坚持开展廉政文化进项目活动,做好群众廉政评议相关工作,要强化审计、执法监察和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严禁挪用、拖欠、挤占和改变扶贫资金用途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五、建立工程使用管护制度,规范项目工程档案,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乡(镇)、村要把工程的质量及其后续管理情况作为评判扶贫成效的主要标准,制定切实有效的使用管护措施,完善移交使用手续,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同时,要认真做好每个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音像图片和文件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特别是廉政承诺书、入户项目协议书、各级公示公告都要整理归档和报县扶贫办备案,使每个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都齐全完备,每项具体工作都有据可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