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300-6-/2014-1119009 发布机构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发布日期 2014-11-19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扶贫
关于下达龙陵县2013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产业扶贫中草药种植项目事业计划及加强资金管理的通知

腊勐乡人民政府: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度第二批产业扶贫项目并拨付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3〕337号)要求,现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项目,并就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腊勐乡中岭岗村。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主要内容:新建滇重楼良种繁育基地25亩;种植当归150亩;种植附子150亩;培训农户100人次。

三、项目投资计划、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

项目建设估算总投资257.815万元。按投资构成分:材料费232.415万元,占90.15%;劳务费23.4万元,占9.08%;科技培训2万元,占0.77%。

在项目建设估算总投资中,申请2013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产业扶贫资金100万元,受益农户自筹157.815万元。

补助标准为:建滇重楼种苗良种繁育基地种苗,补助标准为3.68万元/亩;种植当归种苗,补助标准为200元/亩;种植附子种苗,补助标准为200元/亩;组织专家在本村内开展中草药管理技术培训,补助标准为200元/人。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县级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县扶贫办主任为副组长,由财政、扶贫、纪检监察、审计、林业、腊勐乡人民政府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扶贫办,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乡、村成立相应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通力协作。项目乡、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项目实施领导机构,制定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机构、人员、措施”三到位,切实做好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要抓住项目实施的黄金季节,认真做好各项目村集中连片种植地点和符合条件种植户的选择及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启动实施项目,确保各项建设任务于2014年11月底前全面竣工并完成自检自查,12月底前完成县级初验并提请市级验收,要严格执行项目事业计划,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项目;项目实施结束,必须在项目区内选择有规模、有代表性的项目点设立永久性标志牌(见样式)。

五、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县级报帐制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严肃项目事业计划,不得随意调整、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及补助标准,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全面建立和完善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认真做好项目计划、资金补助、物资采购等事前公示和事后公告,增强项目执行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扶贫产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扶贫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执行财政扶贫资金县级回补报账制、廉政承诺制、廉政评议制、专项审计制和项目验收制等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强化审计和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严禁挪用、拖欠、挤占和改变扶贫资金用途及对象不符(单位干部职工一律不得进行资金补助)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资金拨付方式:资金拨付采取先建后补的办法,待种植结束及县级验收合格后,由扶贫办和财政局对项目资金报帐凭证及扶持农户种植花名册进行审核、汇总进行县级报账,将补助资金一次直接拨付至项目乡财政局兑付农户,并由乡人民政府提供县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请市级验收。

六、建立项目管理机制,完善项目档案

要把项目后续管理情况作为扶贫成效的主要指标,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完成项目竣工总结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和县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相关音像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使每个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都齐全完备,每项具体工作都有据可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