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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300-6-/2015-0522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发布日期 2015-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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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扶贫
关于下达龙陵县2015年度市级财政扶贫龙陵黄山羊项目事业计划及加强资金管理的通知

龙陵县畜牧兽医局:

根据保山市扶贫办、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对2015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专户利息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保政贫办发〔2015〕13号)文件要求,经县扶贫办、财政局研究,并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将龙陵县2015年度市级财政扶贫龙陵黄山羊项目事业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项目和资金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龙陵县2015年度市级财政扶贫龙陵黄山羊项目共涉及2个乡镇6个村委会(社区)21个村民小组。项目建设地点为:

龙山镇横山村横山四组,芒麦村大田坡组;碧寨乡中寨村大窝子组、坡脚组、中排组、麻家寨组、何家寨组、油竹坡组、黄家寨组、中寨一组、杨家寨组、郭家洼组;碧寨乡摆达社区田头一组、田头二组、摆达一组、连厂一组、连厂二组、青树三组、松坡寨组;碧寨乡滥坝寨村花椒组;碧寨乡新林村白水下组。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补助规模

扶持养殖农户50户,养殖能繁母羊800只,户均16只。其中:龙山镇2户,养殖能繁母羊32只;碧寨乡48户,养殖能繁母羊768只。

每只能繁母羊按1000元计算,800只计划投资80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补助40万元,农户自筹40万元。每只能繁母羊补助500元,每户补助16只。每户能繁母羊存栏不低于16只(低于16只的不补,高于16只的按16只补);羊的品种必须为龙陵黄山羊,且为能繁母羊(1周岁或1周岁以上,7周岁以下)。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龙陵县2015年度财政专项产业扶贫龙陵黄山羊养殖项目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扶贫、财政、畜牧、审计、监察、第三纪工委六部门共同监管。各项目实施乡(镇)、村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制,将财政扶贫奖补资金建设目标责任细化分解到村、到组、到户、到人,做到“机构、人员、资金、措施”四到位。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挂村主要领导负总责,村委会主要领导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要认真做好项目启动的前期工作,拟定项目实施日程计划,确保项目建设于2015年9月30日前全部竣工,2015年10月10日前由畜牧兽医局完成初验,2015年10月20日前完成县级验收,11月10日前提请市级验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要严格执行项目事业计划,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项目,如确需要变动,须按程序报批。

四、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

要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方针,始终贯穿参与式和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广泛动员和组织当地干部群众,发挥自力更生和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投工投劳、筹资集料,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要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和尊重群众的意愿,善于采纳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让群众参与项目管理和监督。

五、全面坚持公告公示制,严格项目资金管理

要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全面建立和完善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认真搞好项目计划、资金补助、物资采购等事前公示和事后公告,增强项目执行过程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对物资采购和技术含量高、难度大、组织项目区群众不能自行完成且须承包给工程队实施的项目,要严格实行竞价、询价和招标、竞标,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无资质施工单位、不合格工程的出现,确保达到项目设计标准和质量要求。

要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13〕251号)文件和《关于下达2015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专户利息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5〕67号)文件要求,认真执行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帐制度、项目验收制度。专项扶贫资金,县级事业计划下达及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廉政承诺书》后,由县财政局根据事业计划将30%的启动资金从县级扶贫资金专户下拨到畜牧兽医局扶贫专户,并视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回补报账。项目结束后,除预留的质量保证金外,要及时给农户、施工单位和材料供货单位决算拨付资金,不得拖欠。要根据“项目到乡、资金到乡、权力到乡、责任到乡”的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专帐、专户、专人管理,封闭运行,做到“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法人”层层签批,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功效,坚持开展廉政文化进项目活动,做好群众廉政评议相关工作,要强化审计、执法监察和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严禁挪用、拖欠、挤占和改变扶贫资金用途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六、完善管护制度,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各项目实施乡(镇)、村要把工程的质量及其后续管理情况作为评判扶贫成效的主要标准,制定切实有效的使用管护措施,完善移交使用手续,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同时,要认真做好每个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音像图片和文件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特别是廉政承诺书、入户项目协议书、各级公示公告都要整理归档和报县扶贫办备案,使每个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都齐全完备,每项具体工作都有据可查。

七、附件

龙陵县扶贫办龙陵县财政局

2015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