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00-6-/2020-1103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 发布日期 | 2020-11-03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龙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审核收回龙陵县2018—2019年度良种能繁母牛养殖项目部分资金指标并重新下达资金指标安排项目事业计划的批复》(龙开组〔2020〕 35号)要求,龙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收回资金2371.5万元并同意重新安排的项目,现将收回2371.5万元重新安排项目资金计划下达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项目落实。
一、项目主管部门: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责任部门: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管理要求:一是县农业农村局要迅速组织启动项目实施,严格落实项目事业计划严肃性,认真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评审、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管理(公示、公告、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项目审计、项目验收、项目信息录入及绩效管理等工作,并确保于2020年11月6日国办系统关闭前完成项目信息录入、系统调整等事宜,全面杜绝出现二次收回资金的问题。二是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批复内容专账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附件:1.龙陵县2018—2019年度良种能繁母牛养殖项目收回2371.5万元资金指标汇总表
2.龙陵县2018—2019年度良种能繁母牛养殖项目收回(2371.5万元)项目资金重新使用计划表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龙陵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