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00-6-/2020-090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关于审核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第十期)的批复》(龙开组〔2020〕27号),现将下达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使用计划(第十期)115万元项目资金计划下达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项目主管部门: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项目责任部门: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三、项目管理要求:一是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要严格按照脱贫攻坚需要及行业要求做好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管理(公示、公告等),项目审计,项目信息录入,绩效管理等工作。二是项目由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实施,资金由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兑付。
附件:龙陵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建设投资计划表(第十期)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龙陵县财政局
2020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