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00-6-/2020-0622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 发布日期 | 2020-06-22 |
文号 | 浏览量 |
碧寨、龙新、龙山乡(镇)人民政府,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审核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第六期)的批复》(龙开组〔2020〕17号),现将下达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使用计划(第六期)500万元项目资金计划下达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项目主管部门: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责任部门:碧寨、龙新、龙山乡(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管理要求:一是请碧寨、龙新、龙山乡(镇)人民政府,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脱贫攻坚需要及行业要求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评审,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管理(公示、公告、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项目审计,项目验收,项目信息录入,绩效管理等工作。二是项目由碧寨、龙新、龙山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实施,资金由碧寨、龙新、龙山乡(镇)财政所支付。
附件:龙陵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建设投资计划表(第六期)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龙陵县财政局
2020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