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00-6-/2020-0525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 发布日期 | 2020-05-25 |
文号 | 浏览量 |
碧寨乡人民政府,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龙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审核收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第一期)财政指标83.084万元的批复》(龙开组〔2020〕15号),现将下达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使用计划(第一期)83.084万元项目资金计划下达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项目主管部门: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责任部门:碧寨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管理要求:一是请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碧寨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脱贫攻坚需要及行业要求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评审,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管理(公示、公告、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项目审计,项目验收,项目信息录入,绩效管理等工作。二是项目由碧寨乡人民政府直接实施,资金由碧寨乡人民政府财政所支付。
附件: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建设投资计划表(第一期)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龙陵县财政局
2020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