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00-6-/2020-0416006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 发布日期 | 2020-04-16 |
文号 | 浏览量 |
平达、镇安、腊勐、龙新、象达、龙山、龙江、碧寨乡(镇)人民政府,龙陵县住建局:
根据《关于审核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第三期)的批复》(龙开组〔2020〕10号),现将下达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使用计划(第三期)1324.2万元项目资金计划下达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项目主管部门:龙陵县住建局
二、项目责任部门:平达、镇安、腊勐、龙新、象达、龙山、龙江、碧寨乡(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管理要求:一是龙陵县住建局,平达、镇安、腊勐、龙新、象达、龙山、龙江、碧寨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脱贫攻坚需要及行业要求做好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管理(公示、公告等),项目审计,项目信息录入,绩效管理等工作。二是项目由平达、镇安、腊勐、龙新、象达、龙山、龙江、碧寨乡(镇)人民政府实施,资金由平达、镇安、腊勐、龙新、象达、龙山、龙江、碧寨乡(镇)财政所兑付。
附件:龙陵县住建局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建设投资计划表(第三期)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龙陵县财政局
2020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