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00-6-/2020-0103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龙山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审核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第二期)的批复》(龙开组〔2020〕1号),现将提前下达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使用计划(第二期)136万元项目资金计划下达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项目主管部门:龙陵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二、项目责任部门:龙山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管理要求:一是请龙山镇人民政府、龙陵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严格按照脱贫攻坚需要及行业要求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评审,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管理(公示、公告、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项目审计,项目验收,项目信息录入,绩效管理等工作。二是项目由龙山镇人民政府直接实施,资金由龙山镇财政所支付。
附件:龙陵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建设投资计划表(第二期)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龙陵县财政局
2020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