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00-6-/2020-0217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 发布日期 | 2020-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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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国开办司发〔2015〕10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政策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7〕335号)及《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云教贷〔2017〕2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雨露计划政策的通知》(云开办便笺〔2019〕595号)文件要求,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学生进行补助,经县扶贫办、财政局共同研究,并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龙陵县2020年度(春、秋)两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事业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条件
(一)扶持对象
扶贫助学补助受益对象为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
(二)扶持条件
扶持对象享受扶持政策,应符合以下条件: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是指经精准识别进入最新一轮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家庭。
2.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二、项目投资计划及资金来源
经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580万元,其中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580万元。
三、补助标准
2020年度(春、秋)两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2020年度春季、2020年度秋季2个学期分二次发放。一是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补助的同时,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2020年度以每生每学期1500元的补助标准发放;二是参加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到东部就学的学生,同时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补助政策,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云教贷〔2017〕25号)精神,到上海就读的学生,2020年度以每生每学期2500元的补助标准发放。
四、补助方式
补助方式为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县教育体育局,由县教育体育局将补助资金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学生手中。
五、时间要求
(一)春季学期: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申报、公示、审核、上报等工作,2020年6月10日前完成核审,2020年6月20日前完成发放。
(二)秋季学期: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申报、公示、审核、上报等工作,2020年11月10日前完成核审,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发放。
六、项目计划投资、资金来源及资金投向
经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580万元。2020学年(春、秋两季,即:2020年3月—2021年3月)。一是2020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项目共需补助学生1790人307.5万元,其中:到上海就读学生390人,每人每学期补助2500元,共97.5万元;本地及到其他省内外就读学生1400人,每人每学期补助1500元,共210万元。二是2020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项目预计共需补助学生1602人272.5万元,其中:预计到上海就读学生322人,每人每学期补助2500元,共80.5万元;预计本地及到其他省内外就读学生1280人,每人每学期补助1500元,共192万元。预计全年合计共需资金580万元,项目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七、资金管理要求
雨露计划项目实施的资金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和《龙陵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四到县”实施办法(暂行)》(龙政办发〔2016〕3号)的规定管理和执行。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实行财政专户储存、封闭运行、专款专用。财政、扶贫部门要认真检查、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项目实施结束后,县教育体育局要做好项目资金的审计工作,并提供县审计局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加强项目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管理办法实行资金报账制管理,县扶贫办和财政部门认真做好项目资金报账凭证的审核、汇总、报签等工作。
项目资金通过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将资金拨付至县教育体育局,由教育体育局将资金兑付到建档立卡贫困户“一卡通”或银行卡中,严格执行资金公示公告制度,在各项目乡(镇)、村(社区)、小组进行公示公告。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进行县级资金回补报账。
附件:1.龙陵县2020年度(春、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
2.龙陵县2020年度(春、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承诺书
3.龙陵县2020年度(春、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象公示表
4.龙陵县2020年度(春、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兑现花名册
5.龙陵县2020年度(春、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廉政承诺书
龙陵县扶贫办 龙陵县财政局
2020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