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00-6-/2019-122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 发布日期 | 2019-12-21 |
文号 | 浏览量 |
镇安、龙江、碧寨、平达、龙山、象达、木城乡(镇)人民政府,龙陵县交通局,龙陵县扶贫办:
根据《关于审核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第一期)的批复》(龙开组〔2019〕57号),现将提前下达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使用计划(第一期)3423.01万元项目资金计划下达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项目主管部门:龙陵县交通局、龙陵县扶贫办
二、项目责任部门:镇安、龙江、碧寨、平达、龙山、象达、木城乡(镇)人民政府,龙陵县交通局
三、项目管理要求:一是请各项目乡(镇)人民政府,龙陵县交通局,严格按照脱贫攻坚需要及行业要求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管理(公示、公告等),项目审计,项目验收,项目信息录入,绩效管理等工作。二是村组道路建设项目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实施,资金由项目实施乡(镇)财政所支付;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龙陵县交通局直接实施,资金由龙陵县交通局支付。
附件:龙陵县交通局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建设投资计划表(第一期)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龙陵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