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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300-6-/2016-0329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发布日期 201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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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扶贫
关于下达2016年度龙陵县象达乡整乡推进项目建设事业计划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

象达乡人民政府: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整乡推进精准脱贫实施方案的批复》(保政复〔2016〕22号)文件精神,经县扶贫办、财政局研究,现将2016年度整乡推进精准脱贫项目建设事业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项目和资金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补助规模

今年省、市下达我县2016年度的整乡推进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0万元。规划投资概算总额22108.8万元,其中,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00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13027.5万元,市级财政投入10万元,县级财政投入10万元,业主投入2642.5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资4418.8万元。(2016年—2017年计划投资11260.65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000万元,市级财政投入1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6631.3万元,业主投入46.25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资3573.1万元2017年—2018年计划投资10848.15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000万元,县级财政投入1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6396.2万元,业主投入2596.25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资845.7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为:

(一)特色产业

发展楸木种植550000株,楤木种植307000株,茶叶种植500000株,人面竹种植种植45亩,养殖本地猪15000头,养殖西门塔尔杂交牛2250头,养殖黄山羊6372只。

(二)基础设施

道路建设64条,建设人畜饮水项目51件,基本农田建设1件,通电建设项目1件,通信建设项目1件。

(三)人居环境

农村危房改造550户。

(四)素质能力

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实用技术、技能培训600人次,人才素质培训3000人次。

(五)服务体系

农村中小学改扩建项目8个,农村卫生改扩建项目4个,公共文化活动场所3个,建信用社办公楼1幢、森警中队办公楼1幢、敬老院住宿及管理用房1幢、农贸交易市场1个、烟草收购站1个。

(六)生态建设

村庄整治建设项目5个。

(七)基层党组织建设

培养4个脱贫致富党支部、23个脱贫致富带头人,消除2个集体经济“空壳村”,壮大3个村集体经济薄弱村。

(建设规模及资金详见计划表)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发挥试点作用

乡、村要建立健全项目组织领导机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成立项目实施小组或自管委员会,明确分管领导和驻场技术员,制定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机构、人员、资金、措施”四到位,形成主要领导挂村亲自抓,分管领导驻点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认真做好项目启动的前期工作,拟定项目实施日程计划,要抓住当前施工的黄金季节,尽快启动实施并加快实施进度,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即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要求在2017年11月20日前全部竣工并完成乡级初验,11月30日前完成县级验收,12月20日前提请市级验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要严格执行项目事业计划,不准随意调整和变更项目,如确需要变动,须按程序报批。同时,乡、村要在实施整乡推进项目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及方法,发挥试点作用,认真总结经验,为以后实施项目打下基础,做好示范。

三、充分尊重民意,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

要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方针,始终贯穿参与式扶贫工作理念,广泛动员和组织当地干部群众,发挥自力更生和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投工投劳、筹资集料,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要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和尊重群众的意愿,善于采纳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让群众参与项目管理和监督。

四、全面坚持公示公告制,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要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全面建立和完善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认真搞好项目计划、资金补助、物资采购等事前公示和事后公告,增强项目执行过程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开展好廉政文化进项目活动,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对物资采购和技术含量高、难度大、组织项目区群众不能自行完成且须承包给工程队实施的项目,要严格实行竞价、询价和招标、竞标,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不合格施工单位、不合格工程的出现,确保达到工程的设计标准和质量要求。

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3〕251号)要求,认真执行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帐制度、项目验收制度。专项扶贫资金,县级事业计划下达及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廉政承诺书》后,由县财政局根据事业计划将30%的启动资金从县级扶贫资金专户下拨到项目实施单位,并视工程进展情况,及时拨付后续资金。项目结束后,除预留的质量保证金外,要及时给农户、施工单位和材料供货单位决算拨付资金,不得拖欠。要根据“项目到乡、资金到乡、权力到乡、责任到乡”的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专帐、专人管理,封闭运行,做到“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法人”层层签批,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功效。做好群众廉政评议工作,要强化审计、执法监察和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严禁挪用、拖欠、挤占和改变扶贫资金用途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五、建立工程使用管护制度,规范项目工程档案,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乡、村要把工程的质量及其后续管理情况作为评判扶贫成效的主要标准,制定切实有效的使用管护措施,完善移交使用手续,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同时,要认真做好每个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音像图片和文件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特别是廉政承诺书、入户项目协议书及验收卡、各级公示公告都要整理归档和报县扶贫办备案,使每个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都齐全完备,每项具体工作都有据可查。

附件:

1、龙陵县象达乡2016年度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及投资计划表

2、龙陵县象达乡2016年度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建设廉政承诺书

3、龙陵县象达乡2016年度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建设及资金补助公示

4、龙陵县象达乡2016年度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入户项目告知书

5、龙陵县象达乡2016年度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建设及资金补助公示

6、龙陵县乡(镇)2015年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建设及资金补助公告

7、乡(镇)村民委员会2015年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建设资金及补助公告

8、乡(镇)村民委员会2015年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入户项目补助资金兑付公告

9、龙陵县象达乡2016年度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贫困群众廉政评议表

10、龙陵县象达乡2016年度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登记表

龙陵县扶贫办 龙陵县财政局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