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00-6-/2016-032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 发布日期 | 2016-03-29 |
文号 | 浏览量 |
象达乡人民政府: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整乡推进精准脱贫实施方案的批复》(保政复〔2016〕22号)文件精神,经县扶贫办、财政局研究,现将2016年度整乡推进精准脱贫项目建设事业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项目和资金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补助规模
今年省、市下达我县2016年度的整乡推进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0万元。规划投资概算总额22108.8万元,其中,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00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13027.5万元,市级财政投入10万元,县级财政投入10万元,业主投入2642.5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资4418.8万元。(2016年—2017年计划投资11260.65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000万元,市级财政投入1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6631.3万元,业主投入46.25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资3573.1万元2017年—2018年计划投资10848.15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000万元,县级财政投入1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6396.2万元,业主投入2596.25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资845.7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为:
(一)特色产业
发展楸木种植550000株,楤木种植307000株,茶叶种植500000株,人面竹种植种植45亩,养殖本地猪15000头,养殖西门塔尔杂交牛2250头,养殖黄山羊6372只。
(二)基础设施
道路建设64条,建设人畜饮水项目51件,基本农田建设1件,通电建设项目1件,通信建设项目1件。
(三)人居环境
农村危房改造550户。
(四)素质能力
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实用技术、技能培训600人次,人才素质培训3000人次。
(五)服务体系
农村中小学改扩建项目8个,农村卫生改扩建项目4个,公共文化活动场所3个,建信用社办公楼1幢、森警中队办公楼1幢、敬老院住宿及管理用房1幢、农贸交易市场1个、烟草收购站1个。
(六)生态建设
村庄整治建设项目5个。
(七)基层党组织建设
培养4个脱贫致富党支部、23个脱贫致富带头人,消除2个集体经济“空壳村”,壮大3个村集体经济薄弱村。
(建设规模及资金详见计划表)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发挥试点作用
乡、村要建立健全项目组织领导机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成立项目实施小组或自管委员会,明确分管领导和驻场技术员,制定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机构、人员、资金、措施”四到位,形成主要领导挂村亲自抓,分管领导驻点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认真做好项目启动的前期工作,拟定项目实施日程计划,要抓住当前施工的黄金季节,尽快启动实施并加快实施进度,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即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要求在2017年11月20日前全部竣工并完成乡级初验,11月30日前完成县级验收,12月20日前提请市级验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要严格执行项目事业计划,不准随意调整和变更项目,如确需要变动,须按程序报批。同时,乡、村要在实施整乡推进项目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及方法,发挥试点作用,认真总结经验,为以后实施项目打下基础,做好示范。
三、充分尊重民意,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
要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方针,始终贯穿参与式扶贫工作理念,广泛动员和组织当地干部群众,发挥自力更生和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投工投劳、筹资集料,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要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和尊重群众的意愿,善于采纳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让群众参与项目管理和监督。
四、全面坚持公示公告制,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要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全面建立和完善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认真搞好项目计划、资金补助、物资采购等事前公示和事后公告,增强项目执行过程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开展好廉政文化进项目活动,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对物资采购和技术含量高、难度大、组织项目区群众不能自行完成且须承包给工程队实施的项目,要严格实行竞价、询价和招标、竞标,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不合格施工单位、不合格工程的出现,确保达到工程的设计标准和质量要求。
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3〕251号)要求,认真执行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帐制度、项目验收制度。专项扶贫资金,县级事业计划下达及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廉政承诺书》后,由县财政局根据事业计划将30%的启动资金从县级扶贫资金专户下拨到项目实施单位,并视工程进展情况,及时拨付后续资金。项目结束后,除预留的质量保证金外,要及时给农户、施工单位和材料供货单位决算拨付资金,不得拖欠。要根据“项目到乡、资金到乡、权力到乡、责任到乡”的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专帐、专人管理,封闭运行,做到“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法人”层层签批,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功效。做好群众廉政评议工作,要强化审计、执法监察和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严禁挪用、拖欠、挤占和改变扶贫资金用途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五、建立工程使用管护制度,规范项目工程档案,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乡、村要把工程的质量及其后续管理情况作为评判扶贫成效的主要标准,制定切实有效的使用管护措施,完善移交使用手续,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同时,要认真做好每个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音像图片和文件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特别是廉政承诺书、入户项目协议书及验收卡、各级公示公告都要整理归档和报县扶贫办备案,使每个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都齐全完备,每项具体工作都有据可查。
附件:
1、龙陵县象达乡2016年度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及投资计划表
2、龙陵县象达乡2016年度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建设廉政承诺书
3、龙陵县象达乡2016年度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建设及资金补助公示
4、龙陵县象达乡2016年度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入户项目告知书
5、龙陵县象达乡2016年度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建设及资金补助公示
6、龙陵县乡(镇)2015年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建设及资金补助公告
7、乡(镇)村民委员会2015年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建设资金及补助公告
8、乡(镇)村民委员会2015年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入户项目补助资金兑付公告
9、龙陵县象达乡2016年度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贫困群众廉政评议表
10、龙陵县象达乡2016年度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登记表
龙陵县扶贫办 龙陵县财政局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此件公开发布)